課程名稱︰憲法
課程性質︰進修法律系大一必修
課程教師︰張嘉尹
開課學院:進修部
開課系所︰法律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96.01.16
考試時限(分鐘):105分鐘
是否需發放獎勵金:是
(如未明確表示,則不予發放)
試題 :每題25分,Open Book考試,可參考任何資料,但不得使用筆記型電腦
或與同學討論(編按:期中考可使用筆記型電腦)
一、大法官在釋字第509號解釋中認為,刑法第310條第1項與第2項誹謗罪的規
定並未違憲,請提出理由說明你是否贊成此項見解。
二、何謂「基本權利的第三人效力」?
(一)請說明其意義
(二)並舉例闡釋之。
三、甲為某國立大學學生,由於該大學將全民英檢中級及格列為畢業條件,因此
某日上午在該大學校門口靜坐抗議,並舉標語「大學已死,崇洋媚外」,
遭校警以未經申請許可為由強制驅離,同一天下午該校「吉他社」亦未申請
許可,卻在同一處所舉行吉他個人演奏,學校當局未採取任何行動。
(一)試問甲是否有基本權利受到侵害?
(二)設若甲嗣後被大學「學生個人獎懲辦法」第8條第16款之規定,以在「
公共場所擾亂公共秩序,情節嚴重。」為由記小過一支,
試問某甲是否有基本權利受到侵害?
四、鑒於台灣出生率逐年抖降,立法院通過「獎勵生育條例」,其中第3條規定,
育有二子以上之家庭,每年夫妻所得稅各減一半,但以不超過五百萬元為限,
試問此規定是否牴觸憲法第7條平等權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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