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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環境法 課程性質︰選修兼通識 課程教師︰葉俊榮 開課學院:法律學院 開課系所︰法律學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101/01/10 考試時限(分鐘):110 是否需發放獎勵金:是 (如未明確表示,則不予發放) 試題 : ㄧ、請做以下兩組論述的區別分析:(30%) 1.國際環境法上的「公約」與「議定書」 2.命令控制的環境管制與改革環境主義的環境管制 3.憲法位階的環境權與法律位階的環境權 二、我過環境影響評估制度與來自美國的原始制度在哪些方面產生差異? 這些差異與當前環境影響評估的實施成效有無關聯?妳對這些制度上的差異有何評價?(20%) 三、環境法上的公民訴訟制度是如何在台灣生成?制度設計原始目的為何? 目前運作情形如何? (20%) 四、人類面臨氣候變遷的挑戰,也不斷透過國際法的機制,謀求解決,請回答以下 雨氣候變遷法律因應有關的問題: (20%) 1.我國準備制定溫室氣體減量法,這與由立法院來批准的京都議定書有何不同? 2.台灣是否應該在法律中明確訂定溫室氣體的減量目標語時程?妳的看法如何? 五、經過這一學期的學習,您在本課程所獲致的最重要體會(收穫),請列兩點簡要說明。 (1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58.161 ※ 編輯: VULIN 來自: 140.112.158.161 (01/10 15:29)
ben91lin :迅速lol 01/10 1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