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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自由主義 課程性質︰通識 課程教師︰林火旺 開課學院:文學院 開課系所︰哲學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2012/4/17 考試時限(分鐘):110 是否需發放獎勵金:是 (如未明確表示,則不予發放) 試題 : 一、(1)Mill提出了自由原則(或稱作傷害原則,harm principle)作為個人自由的界線。 請解釋自由原則的內容為何?(10%) (2)其中Mill又提到「傷害他人是合法干涉的必要條件」,請在解釋完什麼叫做「必 要條件」後(5%),進一步說明為什麼傷害他人只能是合法干涉的必要條件?(10%) 二、(1)Mill對言論自由的其中一個意見是:「即使被壓制的言論是假的,壓制言論的行 為仍然是錯的」。Mill如何說明即使是錯誤的言論仍有存在的必要性?(18%) (2)你同意Mill的說法嗎,為什麼?(7%) 三、(1)為什麼Mill認為「個性是幸福和社會進步的主要元素」?(10%) (2)他提出了哪些理由說明「發展個性的方式不能只是模仿他人」?(10%) (3)就你的角度來看,如果有人宣稱「我的個性就是喜歡並願意讓父母決定我的人生 規劃與未來」,這也可以算是「自發性」還是只是模仿他人而已?(5%) 四、(1)Mill提出哪些理由說明「不重視自由的人也有理由支持個人自由」?(20%) (2)如果要以這些理由說服台灣的社會大眾重視個人自由,你認為其中哪一個理由最 具有說服力,為什麼?(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