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行政法
課程性質︰必修
課程教師︰林明鏘
開課學院:法律學院
開課系所︰科法所
考試日期(年月日)︰2007/06/19
考試時限(分鐘):15:30-17:20
是否需發放獎勵金:是
(如未明確表示,則不予發放)
試題 :
台北市立和平醫院醫師甲於民國92年間台灣爆發SARS疫情期間,未依規定
返回和平醫院接受隔離,台北市醫師懲戒委員會(乙)乃依醫師法第29條規
定,廢止甲之醫師證書並罰甲新台幣10萬元之罰鍰,並責令甲需補上8小時
醫師倫理課程,試問:
1.台北市醫師懲戒委員會命甲補上8小時倫理課程是否為行政罰?
有否一事不二罰之情形?(20分)
2.台北市醫師懲戒委員會處罰甲之前,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應踐行哪些
正當法律程序?(20分)
3.甲不願繳回醫師證書,行政機關應如何強制執行?(20分)
4.甲不服乙委員會之處分,應如何尋求行政救濟?(20分)(必須分述訴願前,
訴願及行政訴訟程序)
5.甲之行政救濟最後獲得勝訴後,應向何機關請求國家賠償?其請求賠償之
依據為何?(20分)
(得參閱六法全書,請附詳細理由回答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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