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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行政法 課程性質︰必修 課程教師︰林明鏘 開課學院:法律學院 開課系所︰科法所 考試日期(年月日)︰2007/06/19 考試時限(分鐘):15:30-17:20 是否需發放獎勵金:是 (如未明確表示,則不予發放) 試題 : 台北市立和平醫院醫師甲於民國92年間台灣爆發SARS疫情期間,未依規定 返回和平醫院接受隔離,台北市醫師懲戒委員會(乙)乃依醫師法第29條規 定,廢止甲之醫師證書並罰甲新台幣10萬元之罰鍰,並責令甲需補上8小時 醫師倫理課程,試問: 1.台北市醫師懲戒委員會命甲補上8小時倫理課程是否為行政罰?  有否一事不二罰之情形?(20分)  2.台北市醫師懲戒委員會處罰甲之前,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應踐行哪些  正當法律程序?(20分) 3.甲不願繳回醫師證書,行政機關應如何強制執行?(20分) 4.甲不服乙委員會之處分,應如何尋求行政救濟?(20分)(必須分述訴願前, 訴願及行政訴訟程序) 5.甲之行政救濟最後獲得勝訴後,應向何機關請求國家賠償?其請求賠償之  依據為何?(20分) (得參閱六法全書,請附詳細理由回答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8.76.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