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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行政法 課程性質︰必修 課程教師︰林明昕 開課學院:進修部 開課系所︰法律 考試日期(年月日)︰97/6/17 考試時限(分鐘):17:30~21:20 是否需發放獎勵金:Yes 試題 : 一、請依行政程序法第三條說明:台北地方法院辦理法庭旁聽席分配時,是否直 接適用行政程序法第六條,不得為無正當理由之差別待遇?(15分)而該法院刑事 庭於審理案件,進行科刑之際,是否直接適用同法第七條,以注意比例原則之問 題?或是另應適用其他法律中之那一條文?(15分) 二、請扼要說明行政處分之附款中「期限」與「條件」之區別!(5分)其次並說 明「條件」與「負擔」之區別!(10分)最後,再試以「某甲之入學許可」(此為 對甲之行政處分本身)與「甲應於該入學許可送達後十日內,繳交照片三張」(此 為附款)之關係為例,分別擬出附「停止條件」、「解除條件」及「負擔」等三種 不同之行政處分!(15分) 三、某甲經營一商號,因生意興隆,致遭同業嫉妒而向主管機關檢舉,誣以其所 營商號嚴重不法云云;該主管機關不查,遂下命某甲自即日起停止營業,某甲就 此雖深感不服,惟因個人因素,而致耽誤法定救濟期間,無法再以行政爭訟之手 段,請求訴願機關暨行政法院等撤銷停止營業之處分。今試問:某甲仍得否另以 國家賠償法第二條第二項為據,向主管機關請求賠償因系爭停業處分所造成之營 業上損害?(20分)又,萬一該主管機關嗣後知情,自行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撤 銷原停止營業之處分後,某甲之國家賠償請求權是否因此而成立,抑或將因主管 機關之撤銷原處分,係屬同法第118條本文或但書之情形,而異其結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59.43.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