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刑法總則
課程性質︰大一必修
課程教師︰李聖傑
開課學院:進修部
開課系所︰進修法律系
考試時間︰95年11月22日 pm6:30--8:10
是否需發放獎勵金:是
(如未明確表示,則不予發放)
試題 :不可攜帶法典
一.請寫出刑法總則與分則的罪章名稱(按順序與體系關係並附條文號碼)30%
二.名詞解釋:40%
1.純正不作為犯
2.類推
3.刑法謙抑性
4.具體危險犯
三.刑法第268條規定"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或聚眾賭博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94年台非字第265號判決認為,意圖營利而提供網址
供人賭博財物,也是一種提供賭博場所的方式,試依刑法解釋的方法評述該判決.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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