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vilviolent (evil)
看板NTU-Exam
標題[試題] 97下 郭振恭 民法身分法 期末考
時間Mon Jun 15 18:51:35 2009
課程名稱︰民法身分法
課程性質︰系定必修
課程教師︰郭振恭
開課學院:法律學院
開課系所︰法律系
考試日期︰2009/6/15
考試時限:100分鐘
是否需發放獎勵金:是
試題 :
一、關於繼承回復請求權,試分別說明下列問題:
(一)行使繼承回復請求權是否須以訴訟確認繼承人資格?
(二)民法第1146條第2項規定,繼承回覆請求權自繼承開始起逾十年
者,亦消滅。該十年之期間有無中斷或不完成之問題?
(三)甲死亡時,其繼承人為子女A、B(均已成年),因移居美國,C
(A、B之堂弟)遂偽造各項文件,自命其為甲之唯一繼承人,領
取甲在銀行之存款 200萬,並將甲所遺之土地二等,辦理繼承登
記及予以佔有。繼承開始後一年,A、B發覺上情,得如何對C
行使權利?A獨自一人得為權利之行使否?
二、關於繼承之承認與拋棄,試分別說明下列問題:
(一)限定繼承原為法定要式行為,但立法院於98年 5月22日三讀通過
,總統於同年 6月10日公布之修正條文,已為繼承之原則。如繼
承人僅須以遺產為限,對繼承債務負清償責任時,其清償債務或
交付遺贈之時期及順序為何?
(二)甲死亡時,其配偶及血親繼承人均拋棄繼承權時,甲之債權人如
何行其權利?得向何人主張?
(三)甲於98年 5月 1日死亡,其繼承人為已成年之子女A、B、C、
D,A將遺產中之現款50萬元予以隱匿,B依法定方式及期間
為限定繼承,C依法為繼承之拋棄,D未作任何表示。A、B、
C、D是否應就繼承債務以各自之固有財產為清償?上開繼承人
如何為遺產之分割?
三、關於扣除(歸扣)及扣減,試分別說明下列問題:
(一)扣除及扣減之標的為何?
(二)甲生前因其子A與B女結婚而贈與A 300萬元;B生子A1及A2,於
A1出生半年後,A即發現其與A1並無親子血緣,立即以郵局存証信
函向B否認A1為其婚生子女;A2十八歲時因營業,甲贈與 250萬元
;A因病於95年 4月10日死亡。甲生前因其女C分居而贈與 450萬
元;C與D男結婚,婚後有女C1,又因受C2之父丙之脅迫而收養C2
,經法院於92年 8月 3日認可收養確定,事後心有不甘,C、D於
92年10月30日向丙及C2以郵局存証信函表示撤銷收養。甲於98年 5
月 1日死亡,遺有積極遺產1650萬元、債務 250萬元,對其母丁遺
贈1800萬元。甲死亡時,其妻乙及上述之B、A1、A2、C、D、C1
、C2、丙及丁均生存;惟C於98年 5月 5日死亡。甲之繼承人如特
留分受侵害均行使扣減權時,丁所得之數額為何?
注意事項:不得參考任何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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