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我國憲法與憲政發展
課程性質︰通識
課程教師︰何輝慶
開課學院:法律學院
開課系所︰
考試日期(年月日)︰2010/06/23
考試時限(分鐘):兩節課
是否需發放獎勵金:是
(如未明確表示,則不予發放)
試題 :
申論題(%70)兩題:
一、在三權分立的國家中為何要設立司法審核制度來制衡行政與立法兩權?
我國的憲法解釋權由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負責,解釋後大法官對促進民主發展,
有哪些較重要的解釋?請就人權保障及中央民代運作方面加以論述(35分)
二、我國憲政規範中,有哪些典章對於行政和立法關係運用不信任與解散權
方式來解決政治僵局?
目前如立法委員欲對行政院長提不信任案投票,期程序如何進行?
前述規定至今立委尚未真正運用,其主要原因為何?
如以解決政治僵局為核心價值,此一規定是否真能達到效果?
請提出達成實效之改良方式(35分)
簡答題(%30)五題:
三、
1.蔣毛雙十會談紀要
2.國大虛級化
3.左右共治
4.十九信條
5.冗長演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30.84
※ 編輯: spontrick 來自: 140.112.30.84 (06/23 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