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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刑法分則 課程性質︰必修 課程教師︰黃榮堅 開課學院:法律學院 開課系所︰科法所 考試日期(年月日)︰2008/01/17 考試時限(分鐘):10:20-12:10 是否需發放獎勵金:是 (如未明確表示,則不予發放) 試題 : 藝人甲夜半起意飆車,又恐被測速照相機拍照受罰,於是臨時用螺絲起子取下他人 停在路邊的汽車前後車牌各一面後裝在自己的車前及車後,飆車上路。經過測速照 相機處,甲自恃已經變換車牌,超速被照相機攝影。沒多久,甲因車速過快而被巡 邏的交通警察乙攔下,甲交給乙兩千元現鈔,要求乙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乙仔細一 看,看到飆車的是自己念國中的小孩的偶像,於是趁機向甲要了一張簽名照,並未 收下兩千元,也未開罰單,即讓甲離去。問:甲、乙二人刑事責任如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1.88.25
abacada:done~ 01/18 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