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bacada :done~ 06/18 08:39
課程名稱︰刑法分則
課程性質︰法律系必修
課程教師︰黃榮堅
開課學院:法律學院
開課系所︰法律學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2009/06/17
考試時限(分鐘):120 min
是否需發放獎勵金:yes
(如未明確表示,則不予發放)
試題 :
甲在服飾街經營服飾生意,因為店面街上的馬路兩旁並未劃有黃線或
紅線交通標示禁止停車,經常有汽車在店面前路邊停車,擋住店面視線。
甲於是聯合幾家店家雇用劃線工程人員自行在服飾街路邊劃上禁止停車的
紅線交通標示。一開始先有外地來的駕駛人A等見路邊劃有紅線,只好駛
往他處停車,後來有住在鄰近巷內的計程車司機乙將計程車停在紅線上,
與甲發生爭吵,但以仍執意停車,步行離去。甲盛怒,夜間持木棍前往乙
住處興師問罪。乙家人見苗頭不對,趕緊報警,不意派出所員警丙及丁到
場,雖見甲手持棍棒且態度凶惡,但甲身上刺龍刺鳳,顯然不是好惹的人
物,於是丙丁協議稍做逗留後即以「事屬民事糾紛」為由逕行離去。丙回
到派出所後,在報案處理簿上填載「當事人已自行和解」結案。事實上,
丙丁剛離開乙家,甲即動手用木棍將乙打成遍體鱗傷。問:甲丙二人刑事
責任如何?
(可參考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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