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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法學緒論乙 課程性質︰政治系必修 課程教師︰黃錦堂 開課學院:社科院 開課系所︰政治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2007年1月18日 考試時限(分鐘):15:30~17:30 是否需發放獎勵金:是 謝謝 (如未明確表示,則不予發放) 試題 : 一、只淮攜帶六法全書;共五題;其中第三題必須回答,其餘請選三題回答;所以總共 必須回答四題;每題25分 考題 一、試區分下述犯罪要件的核心差別,只須簡答,但須觸及每一個犯罪要件的核心 竊盜罪/搶奪罪/強盜罪/恐嚇取財罪/侵佔罪/詐欺罪/背信罪 二、試區分下述犯罪要件的核心差別:不韋背職的受賄罪/違背職務的受賄罪/ 準受賄罪/公務員圖利罪/妨礙公務執行罪。 三、甲於2006年12月1日因為缺錢而且也因為已經觀察很久,乃於凌晨3點侵入 乙的住宅,該住宅內共有三個房間。第一個房間為乙與其夫人丙之用;第二個房間為 其兒子丁之用;第三個房間為其女兒戊之用。甲侵入第一個房間,取得金飾、手表 LV皮包各一件,價值達15萬元,因為天色漸亮而沒有繼續侵入第二與第三個房間。 甲於銷贓與花用現金完畢後,又因為缺錢,乃於2006年12月8日白天進入同一住宅 但因第一個房間已經換了最新且功能最強的門鎖而無法開啟進入,乃進入第二個房間 而取得電腦、王建民的簽名球各一件以及進入第三個房間而偷得限量的芭比娃娃一套 試問甲的罪責應如何論處? 四、甲以種菜出售為業,明知某種農藥藥性極為強烈,但因為新學期開學在即,而必須 籌錢繳納一對兒女的私立大學的學費,乃心思多賺錢牟利,而於接近中午噴灑過農藥 之後,翌日早上即持此等蔬菜赴菜市場擺求售,顧客乙女不知,買回家煮食,導致 乙女與其先生丙男中毒殞命,甲應否負刑責,如何之刑責? 五、為何於構成要件該當性、違法性均已經具備之後,常須行為人具有「有責性」 始可成立犯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6.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