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NTU-Exam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課程名稱︰醫療與社會 課程性質︰系必修兼通識 課程教師︰黃天祥等人 開課學院:醫學院 開課系所︰醫學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2011.1.10 考試時限(分鐘):100分(1:30~3:10) 是否需發放獎勵金:是!!!!背出這些很累的!! (如未明確表示,則不予發放) 此版本為完整板... 考試為開書考,可攜帶各式講義,唯不可使用手機、筆電等電子產品 堂內考指示: 一、深呼吸、放輕鬆。本考題共有四頁、四大題申論題,每題25分,請妥善安排作答時間 二、每一張題目及答案紙均要填寫個人姓名及學號,並於該題目作答區,標注題號作答 三、請切中要點,但也歡迎廣泛運用所學來分析,增加廣度及深度。 四、可引用講義或參考資料來申論作答,切忌抄襲 若將他人文章剪貼,或只作部份文字更動,段落內文句結構不變,並且沒有註明為他 人文章,則實為抄襲。 題目A:醫療人類學(配分25分) 時光飛逝,假設您已順利成為六年級的學生,並獲得至美國南加大當交換學生的機會。在 兒科實習晨會時,醫療團隊正討論一件困難的個案。案主是一位四歲患有愛滋病患的兒童 ,孩子的母親三個月前因愛滋病過世。然而父親沒有依照醫囑帶病童來看診接受治療。醫 療團隊懷疑,來自墨西哥的父親,缺乏正確的醫療知識,其原生文化可能造就求醫障礙。 討論過程中,其中一位醫療團隊成員提議,照會醫療人類學者,正巧醫療團隊中有位南加 大的醫學生,他告訴大家,您昨晚和他閒聊時提到,大二時在台大醫學院修過一門『醫療 與社會』課程,內容包括醫療人類學的單元。醫療團隊的主治醫生眼睛一亮,請您去和病 童的父親訪談。為了這次的訪談您開始回想,修課時訪談作業的經驗,聽課和閱讀的心得 ,並且開始模擬您與病患父親訪談內容。 請在試卷紙上,模擬您和病童父親的訪談對話,並說明為何您會如此推測。格式如下: 提問: 提問的理由: 父親的回覆: 題目B:醫療社會學(配分25分) 請先閱讀以下新聞(刊登於聯合報頭版,2010年12月24日)。假設台大醫院針對這個事件 ,想要組成一個調查小組,充分瞭解影響院內醫師健康處境的原因,以提出相關對策。 想像你是這個小組的成員,你會覺得需要考察哪些面向?為什麼? --------------------------------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6053131.shtml 又傳過勞死 台大主治醫師家中猝死 台大醫院上月驚傳兩位中壯年醫師因病倒下,其中,神經內科主治醫師陳至全在家中猝死 ,醫院員工傳言他疑似過勞死;另一位神經外科主治醫師曾勝弘在工作時倒地,幸經搶救 目前已康復。 台大醫院員工說,四十一歲的陳至全醫師,是治療結節性硬化症的專家,獨居台北,上月 某日,他未到班,醫院打他的手機也沒有人接,後來才發現他已猝死家中,讓同事很震驚 ,有人說他疑因過勞致心臟病發作而不治。 陳至全醫德醫術兼備,突然過世,令病患十分不捨,結節性硬化症協會全體家長與患者, 還在網路為文哀悼他,感念他的付出。 在陳至全驟逝沒多久前,五十五歲的台大神經外科主治醫師曾勝弘,也在醫院工作時,突 然昏倒,就近緊急送往醫院內加護病房,由台大葉克膜(體外循環維生系統)團隊搶救, 總算救回一命,現在已康復,院內員工也盛傳可能是心臟病導致昏倒。 台大副院長何弘能說,不管是醫師或一般人,平常都應注意身體健康,才不會發生意外。 題目C:醫療倫理學(配分25分) 一、五都市長選舉發生了連勝文先生槍擊案,病患隨即被送往台大醫院急救。槍擊案件影 響選情、引起社會許多疑慮,要求台大醫院公佈病患詳細病情及病例資料的呼聲不斷。台 大醫院以維護病人隱私為由,僅在病家同意下提供簡要病情說明,引起部份人事不滿...。 有關『維護病人隱私』,請以『義務論』、『效益主義』、『德性倫理』三種進路,來分 析台大醫院之作法是否在倫理上適當。(13分) 二、生命倫理四原則闡述了醫療人員照顧病患時的道德義務,請問: 1. 當這些倫理原則相衝突時,應該如何解決?(6分) 2. 如果讓您為這四原則排定優先順序,您的順位為何?為什麼?(6分) 題目D:醫療法律與政策(配分25分) 1950年代,台灣地區盤尼西林(penicillin)引發過敏反應之醫療糾紛案件數增加,而是 否要在使用盤尼西林之前實施皮膚測試,也成為當時醫師最關注的焦點。1954年,台灣省 政府衛生處函各醫師:注射盤尼西林前應先行做皮膚反應測驗,以策安全;1955年,當時 司法行政部函請各級法院,請其以『事前是否有做皮膚測驗作為判案的依據』,許多醫師 因此畏懼使用盤尼西林;1966年台灣省醫師公會甚至通知全臺醫師盡量避免使用盤尼西林 ,全臺譁然。 1966年內政部邀集有關機關人員、司法及醫學專家會商,以正式公文發函給司法行政部, 希望:『各級司法機關...切勿以...事先試驗視為醫師對藥劑過敏性反應之應注意義務; ...查盤尼西林皮膚試驗一事,幾經詳細研究,認定其可靠性不大,且其單位及用量用法 均無一定標準可資認定,遠非一般醫師能力所及,該項皮膚試驗繼續與否,不宜做硬性規 定。』 『惟醫師應...切實注意下列幾點:1.醫師在注射盤尼西林前,應詳細詢問患者過去對於盤 尼西林有無過敏反應,其以往未注射盤尼西林之患者亦應詳詢過去對其他藥物有無發生過 敏反應,均應記入病例;2.醫師對患者注射盤尼西林之患者應告知患者需在診所內休息三 十分鐘,在此時間內醫師應隨時注意該患者有無反應之現象;3.醫師並準備一般急救藥物 ,以備病患一旦發生過敏反應時實施急救用。』 雖然有此正式公文,臺灣醫界後來皆在病患新使用盤尼西林之前,以稀釋的盤尼西林進行 皮膚測試。近來20年之研究發現,盤尼西林的代謝物才是造成過敏的主要元兇,一般土法 煉鋼式的盤尼西林皮膚測試效果不佳,然而,臺灣市面上亦沒有商用的皮膚測試試劑(即 使在國外也有供應廠商停產之現象)。而美國和加拿大之重要臨床職業指引皆建議:對於 盤尼西林有過敏史的人才必須進行皮膚測試,測試陰型之人才可以使用抗生素。而臺灣醫 策會在2005年的文獻中,也建議『對於未有盤尼西林類抗生素過敏史者,常規進行盤尼西 林類抗生素過敏史者,常規進行盤尼西林皮膚敏感試驗並不符合成本效益(cost effective)』 1. 請根據上述資料,使用『醫事法律與政策之三大分析模型』來分析上述盤尼西林用藥行 為之管制方式及其改變。(9分) 2. 假設你是法官,請根據上述資料,舉出並描述四種方式來建構『使用盤尼西林之法律上 之注意義務』。(註:未達注意義務,即為有過失) (16分) --------- 好累...要背出這些也太難了吧XD 請相信我是夢到的...tzusky不要搶我生意啦!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50.132
ALegmontnick:done 01/11 1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