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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民法總則 課程性質︰法律系必修科目 課程教師:謝銘洋 開課系所︰法律系 考試時間︰94.11.17 10:20-12:10 試題 : 一、有一則網路笑話是這麼流傳的‧‧‧‧ 某人與其女友甲去乙遊樂園騎鴕鳥,因為甲穿超短迷你裙,所以就側坐。 騎鴕鳥側坐耶!很難想像。當然怕掉下去,所以甲就死抓著鴕鳥的脖子不 放,結果~~鴕鳥就被甲掐死了!乙遊樂園就叫甲賠,賠就賠啊!一隻三萬八, 好,刷卡!丟臉的是,卡刷了,品名竟然寫:鴕鳥一隻,價錢:三萬八千元 ‧‧‧‧‧ 問題來了,如果甲是未成年人,回家後向父親丙稟告,丙勃然 大怒,除了氣甲居然花三萬八千元買了隻死鳥,而且還罵乙遊樂園坑人,並拒 不承認這件事,請說明甲與乙可能發生的法律關係有哪些?丙可否主張甲為 未成年人,而拒不承認甲乙間的約定?乙可否主張此為侵權行為,而要求甲丙 負責?〈50分〉 二、甲有一屋要賣給乙,雙方已經談好價金為新台幣八百五十萬元。簽約日甲因公 司有急事無法親自前往簽約並辦理過戶,乃交代其剛考上大學法律系之子丙, 代為前往處理,乙見丙涉世未深,乃向丙訴苦說最近經濟不景氣財務上比較困難 ,希望丙能再降些價格,同時乙私底下誘之以利,答應如果丙願意減價,將私 底下送丙一部機車,乃答應乙之請求,將房屋價格降到八百萬元,老爸得知後, 至為生氣,拒不承認該項交易,試問丙代甲所為之契約有哪些?這些是否發生 效力 ?丙從乙那邊得到機車的契約性質為何?是否有效?〈50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