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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民事訴訟法 課程性質︰系定必修 課程教師︰許士宦 開課學院:法律學院 開課系所︰法律學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2009.06.12 考試時限(分鐘):120分鐘(8:10~10:10) 是否需發放獎勵金:是 (如未明確表示,則不予發放) 試題 : 一、試敘明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1.被告在第二審程序或第三審程序始提出原告之請求權已罹於消滅時效之抗辯,是否發生 失權之效果?兩者有何不同?(10%) 2.訴訟外自認之事實、訴訟上自認之事實及協議排除證據提出之事實三者有何異同?(10%) 3.甲主張持有乙簽發之支票經提示不獲兌現,起訴請求乙給付票款。乙抗辯系爭支票金額 經改寫,且該支票係為借款而簽發,甲並未交付該借款。問:甲、乙對支票金額是否改 寫及借款是否交付如有爭執,該二事實應由誰負舉證責任?如甲敗訴確定,其可否再主 張借款債權,對乙起訴請求同一金額?(15%) 4.甲主張向乙購買A屋,對乙起訴請求移轉該屋所有權。在本訴繫屬中,乙將該屋出售而 移轉所有權於丙。問:如甲取得勝訴確定判決,該判決之既判力及執行力是否及於丙? 是否因乙丙間之買賣為真正或通謀虛偽而有所不同?丙如主張其為真正,應如何請求救 濟?(15%) 二、甲對乙起訴,聲明求為判命乙應給付甲新台幣(下同)六十萬元,主張丙於某日向甲借 貸六十萬元,乙為該筆借貸之連帶保證人,至清償期丙猶未償還,依保證關係為請求 。丙為輔助乙而參加訴訟。(20%) 1.於乙敗訴確定後,甲向丙起訴請求返還系爭借款時,丙可否爭執該借款債務之存在? 2.乙於清償甲後,基於求償權向丙起訴請求返還款項時,丙可否爭執該借貸債務或保證債 務之存在? 三、甲消費者保護團體對乙公司起訴,聲明求為判命乙停止其自九十八年六月六日起陸續 刊登某項產品銷售廣告於報紙之行為。(30%) 1.丙消費者保護團體可以何種方式參與本訴訟? 2.丙參與本訴訟後,甲欲撤回起訴時,應否得丙之同意? 3.第一審法院判決甲敗訴後,丙可否對該判決提起上訴?甲可否撤回丙之上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202.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