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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憲法 課程性質︰必修 課程教師︰張文貞 開課學院:法律學院 開課系所︰科法所 考試日期(年月日)︰2008.11.18 考試時限(分鐘): 3小時 是否需發放獎勵金:是 (如未明確表示,則不予發放) 試題 : 第一題(占45%) 民國94年11月9日制定公布、又於民國96年1月9日修訂公布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組織法,特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依法獨立行使職權,辦理通訊傳播管理事項, 確保通訊傳播市場公平有效競爭,保障消費者及尊重弱勢權益,促進多元文化均衡 發展,提升國家競爭力。(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1條及第7條參照,同法第 4條並於民國96年1月9日修訂公布) 此外,民國93年9月24日制定公布、又於民國95年5月1日修訂公布之三一九槍擊事件 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設置三一九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要求該會及 該會委員超出黨派以外,依法公正獨立行使職權,以查明民國93年3月19日槍擊總統 、副總統候選人事件真相,平息選舉爭議、安定政局。(三一九槍擊事件真相調查 特別委員會第1條及第4條參照) 請你(妳)參考憲法條文、大法官解釋(特別是釋字第585號解釋、釋字第633號解釋 )以及相關之憲法學理,分析並說明前述二個委員會之性質、定位、職權與功能是否 相同?此二委員會之設置是否合憲?其合憲性之基礎有無不同? 第二題(占45%)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慨允贈送台灣兩隻熊貓,但立法院各政黨為了是否接受這兩之熊 貓、以及是否應該適用保育類動物相關國際公約之約定,爭論不休。在野政黨希望立 法院以多數作成決議,要求我國政府應該接受兩隻熊貓的受贈,擬以其過半數實力動 用表決。執政黨為了阻擋在野多數動用表決,決定採取激烈的議事抗爭。一時之間, 茶杯、便當、會議資料齊飛,甚至大打出手。最後在一片混亂之中,立法院還是以多 數表決作成了此一決議。 在野黨林立委走出會場後,仍對剛剛的多數暴力氣憤難平,在立法院前的廣場上,受 到媒體記者包圍詢問剛剛表決的情況。適巧主導此一決議的執政黨王立委得意洋洋地 經過,並對記者群們談笑地諷刺在野黨的無能。林立委氣不過,當場大罵執政黨的王 立委主導中國熊貓來台,是因為背後收了中國政府的非法不當利益,受到中國統戰策 略的利用,並且在先前訪問中國的行程,甚至受有不當的性招待。王立委當場發飆, 揚言控告在野黨林立委誹謗。 隔天,王立委到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起訴,主張林立委侵害其名譽,應賠償其精神損 害一千萬。請你(妳)參考憲法條文、憲法解釋及相關理論分析,此一民事賠償的要 求是否有理? 第三題(占10%) 請你(妳)詳細闡述本學期到目前為止的上課內容中,你(妳)印象最深刻的憲法條 文、憲法解釋或相關學理,並詳細說明其理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34.139 ※ 編輯: Timuse 來自: 140.112.234.139 (12/30 19:32)
kaiba541 :張文貞老師對於立法院開會混亂的描述好像一樣很久了 12/30 23:53
Timuse :第一題比較不一樣~ 12/30 2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