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imuse (~^__________^~)
看板NTU-Exam
標題[試題] 97上 張文貞 憲法 期中考
時間Tue Dec 30 19:25:15 2008
課程名稱︰憲法
課程性質︰必修
課程教師︰張文貞
開課學院:法律學院
開課系所︰科法所
考試日期(年月日)︰2008.11.18
考試時限(分鐘): 3小時
是否需發放獎勵金:是
(如未明確表示,則不予發放)
試題 :
第一題(占45%)
民國94年11月9日制定公布、又於民國96年1月9日修訂公布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組織法,特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依法獨立行使職權,辦理通訊傳播管理事項,
確保通訊傳播市場公平有效競爭,保障消費者及尊重弱勢權益,促進多元文化均衡
發展,提升國家競爭力。(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1條及第7條參照,同法第
4條並於民國96年1月9日修訂公布)
此外,民國93年9月24日制定公布、又於民國95年5月1日修訂公布之三一九槍擊事件
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設置三一九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要求該會及
該會委員超出黨派以外,依法公正獨立行使職權,以查明民國93年3月19日槍擊總統
、副總統候選人事件真相,平息選舉爭議、安定政局。(三一九槍擊事件真相調查
特別委員會第1條及第4條參照)
請你(妳)參考憲法條文、大法官解釋(特別是釋字第585號解釋、釋字第633號解釋
)以及相關之憲法學理,分析並說明前述二個委員會之性質、定位、職權與功能是否
相同?此二委員會之設置是否合憲?其合憲性之基礎有無不同?
第二題(占45%)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慨允贈送台灣兩隻熊貓,但立法院各政黨為了是否接受這兩之熊
貓、以及是否應該適用保育類動物相關國際公約之約定,爭論不休。在野政黨希望立
法院以多數作成決議,要求我國政府應該接受兩隻熊貓的受贈,擬以其過半數實力動
用表決。執政黨為了阻擋在野多數動用表決,決定採取激烈的議事抗爭。一時之間,
茶杯、便當、會議資料齊飛,甚至大打出手。最後在一片混亂之中,立法院還是以多
數表決作成了此一決議。
在野黨林立委走出會場後,仍對剛剛的多數暴力氣憤難平,在立法院前的廣場上,受
到媒體記者包圍詢問剛剛表決的情況。適巧主導此一決議的執政黨王立委得意洋洋地
經過,並對記者群們談笑地諷刺在野黨的無能。林立委氣不過,當場大罵執政黨的王
立委主導中國熊貓來台,是因為背後收了中國政府的非法不當利益,受到中國統戰策
略的利用,並且在先前訪問中國的行程,甚至受有不當的性招待。王立委當場發飆,
揚言控告在野黨林立委誹謗。
隔天,王立委到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起訴,主張林立委侵害其名譽,應賠償其精神損
害一千萬。請你(妳)參考憲法條文、憲法解釋及相關理論分析,此一民事賠償的要
求是否有理?
第三題(占10%)
請你(妳)詳細闡述本學期到目前為止的上課內容中,你(妳)印象最深刻的憲法條
文、憲法解釋或相關學理,並詳細說明其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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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imuse 來自: 140.112.234.139 (12/30 19:32)
推 kaiba541 :張文貞老師對於立法院開會混亂的描述好像一樣很久了 12/30 23:53
→ Timuse :第一題比較不一樣~ 12/30 2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