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國際公法
課程性質︰必修
課程教師︰張麟徵
開課系所︰星期四早上3-4
考試時間︰2005-4-21
試題 :
1.最近中共駐澳洲領事館官員多人向澳洲政府尋求政治庇護,請問
他們所尋求的究竟屬於外交庇護(diplomatic asylum)或是領域庇
護(territorial asylum)?試比較這兩種庇護的基本差異,國際法的
相關規定,以及國際社會的實踐
2.試由管轄ˋ引渡ˋ外交保護等方面切入,探討國籍在國際法上的
重要性,並舉實際案例申論之
3.隨著時代環境的變遷,國家責任的發生並不以違反國際法為前提,
根據2001年年底聯合國決議通過的"國家責任公約",所謂國家則對
"國際法所不禁止的行為所產生的損害性結果亦須負擔國際責任",
究竟何所指?其立法背景為何?試舉例說明之
4.仲裁與司法皆為解決國際爭端之法律手段,究竟兩者相同相異之
處何在?爭端國採用的偏好與頻率為何?試比較說明之
5.一國所簽訂的A條約如果違反X強制規律(peremptory rule)或違
反B條約義務,此時A條約的效力會受何種影響?對締約國會產生什麼
結果?
5題任選4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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