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國際公法
課程性質︰政治系必修
課程教師︰張麟徵
開課學院:社會科學院
開課系所︰政治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2007年6月21日
考試時限(分鐘):10:20~12:10
是否需發放獎勵金:是
(如未明確表示,則不予發放)
試題 :
一.國家所擁有之普遍性管轄權(universal jurisdiction)
究竟建立在何種基礎之上?哪些犯罪行為可能成為普遍管轄之對象?
此一管轄權之發展趨勢為何?試舉實例說明之.
二.何謂情況之基本改變(vital changes of circustance)?
締約國可否以此為由,主張終止或退出條約?
試以1973年英冰漁業權管轄案(Fisheries Jurisdiction Case)
為例析論之.
三.試由1979年美伊人質案(The Hostage Case)
與1951年哥秘庇護案(The Asylum Case),以及相關條約,探討
使館之不可侵權,並析論之.
四.試說明國家責任理論自上個世紀70年代來的發展與演變,並討
論在何種情況下,國際責任可以免除.
(註:答題請註明題號,可攜帶條約彙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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