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oo19900520 :已收入法律系 01/13 20:23
課程性質︰法律系必修
課程教師︰朱柏松
開課學院:法律
開課系所︰法律
考試日期(年月日)︰100/1/13
考試時限(分鐘):110
是否需發放獎勵金:y
*[1;33m(如未明確表示,則不予發放)*[m
試題 :
一.甲有一隻未裝晶片之狗A,已共處10年,但一日突然走失,甲乃刊登廣告,表示
有拾獲該狗並送回者,用贈與報酬10000元。其實A狗當天即為乙所拾獲,但一直
未能「物歸原主」。乙因不暗狗性,加上A易地而居而生病連連,且乙亦怠於送
獸醫門診,終致A「奄奄一息」。一日乙碰到甲,才知其所拾得隻狗為甲所有,
乃迫不及待,將A返還於甲,問: 33%
(一)本案乙將A狗返還於甲時,可否同對甲主張懸賞獎金10000元及時得遺失物之報酬?
(民法805條)
(二)乙若依無因管理之規定向甲有所主張時,甲可否依無因管理之規定,
就A「奄奄一息」之損害,向乙請求損害賠償?
二.甲明知自己的別墅A,50坪土地中有10坪係為X所有,但民國90年1月仍以土地50坪,
每坪20萬元,房屋30坪,每坪亦為20萬元,計1600萬元出賣於不知情之乙。
雙方於同年2月辦妥交屋、移權及給付價金手續。之後,乙即對a房地進行整修,
共花費300萬元。95年因X對自己的房屋重建經鑑定雙方地界,乙始知其真實。
乃要求甲應退還短少10坪土地之價額及所受損害計500萬元,但遭甲拒絕。
乙乃撤銷其與甲之A房地買賣,主張甲應返還其1600萬元之價金及合計利息、損害賠償
共1000萬元之給付。豈知在甲乙雙方爭執不休之際,現為乙之房屋為Y失火而焚毀殆盡
問: 33%
(一)本案乙撤銷A房地買賣,房屋已經焚毀,乙尚有否返還方烏魚甲之義務,
或有其他替代之給付?
(二)乙整修房地所付出之300萬元,以及短少10坪土地支價額,另外,如果有其他損害
是否亦應有於計算返還不當得利時加以斟酌之必要?
三.甲百貨公司舉辦週年慶促銷活動,懷孕8個月的A前去參觀、選購。豈知,是日有乙
前去公司找尋其董事長丙討債,但因丙不在,乙於是隊空濫射以為洩憤,A為流彈
所擊中而受重傷,A其後雖經送醫急救,但一直昏迷不醒。一個半月後,醫院評估
A的病情甚不樂觀,乃決定剖腹生產取出胎兒,乃通知其夫B前來。胎兒胎兒X雖然在
A死亡前半小時順利取出,但因A遭槍傷,致X出生時即因腦神經受創,而註定一生弱智
但另一不幸的是,B在醫院隊A進行剖腹生產時前去醫院途中,竟為第三人丁追撞
受傷而住院。問: 33%
(一)本案A之受傷,X之腦神經受創致一生弱智,乙及B之車禍受傷住院等各種損害,
是否皆與乙之開槍濫射有因果關係?
(二)胎兒X在出生前,其父母既已死傷,X究否可對何人請求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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