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NTU-Exam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課程性質︰法律系必修 課程教師︰朱柏松 開課學院:法律 開課系所︰法律 考試日期(年月日)︰100/1/13 考試時限(分鐘):110 是否需發放獎勵金:y *[1;33m(如未明確表示,則不予發放)*[m 試題 : 一.甲有一隻未裝晶片之狗A,已共處10年,但一日突然走失,甲乃刊登廣告,表示 有拾獲該狗並送回者,用贈與報酬10000元。其實A狗當天即為乙所拾獲,但一直 未能「物歸原主」。乙因不暗狗性,加上A易地而居而生病連連,且乙亦怠於送 獸醫門診,終致A「奄奄一息」。一日乙碰到甲,才知其所拾得隻狗為甲所有, 乃迫不及待,將A返還於甲,問: 33% (一)本案乙將A狗返還於甲時,可否同對甲主張懸賞獎金10000元及時得遺失物之報酬? (民法805條) (二)乙若依無因管理之規定向甲有所主張時,甲可否依無因管理之規定, 就A「奄奄一息」之損害,向乙請求損害賠償? 二.甲明知自己的別墅A,50坪土地中有10坪係為X所有,但民國90年1月仍以土地50坪, 每坪20萬元,房屋30坪,每坪亦為20萬元,計1600萬元出賣於不知情之乙。 雙方於同年2月辦妥交屋、移權及給付價金手續。之後,乙即對a房地進行整修, 共花費300萬元。95年因X對自己的房屋重建經鑑定雙方地界,乙始知其真實。 乃要求甲應退還短少10坪土地之價額及所受損害計500萬元,但遭甲拒絕。 乙乃撤銷其與甲之A房地買賣,主張甲應返還其1600萬元之價金及合計利息、損害賠償 共1000萬元之給付。豈知在甲乙雙方爭執不休之際,現為乙之房屋為Y失火而焚毀殆盡 問: 33% (一)本案乙撤銷A房地買賣,房屋已經焚毀,乙尚有否返還方烏魚甲之義務, 或有其他替代之給付? (二)乙整修房地所付出之300萬元,以及短少10坪土地支價額,另外,如果有其他損害 是否亦應有於計算返還不當得利時加以斟酌之必要? 三.甲百貨公司舉辦週年慶促銷活動,懷孕8個月的A前去參觀、選購。豈知,是日有乙 前去公司找尋其董事長丙討債,但因丙不在,乙於是隊空濫射以為洩憤,A為流彈 所擊中而受重傷,A其後雖經送醫急救,但一直昏迷不醒。一個半月後,醫院評估 A的病情甚不樂觀,乃決定剖腹生產取出胎兒,乃通知其夫B前來。胎兒胎兒X雖然在 A死亡前半小時順利取出,但因A遭槍傷,致X出生時即因腦神經受創,而註定一生弱智 但另一不幸的是,B在醫院隊A進行剖腹生產時前去醫院途中,竟為第三人丁追撞 受傷而住院。問: 33% (一)本案A之受傷,X之腦神經受創致一生弱智,乙及B之車禍受傷住院等各種損害, 是否皆與乙之開槍濫射有因果關係? (二)胎兒X在出生前,其父母既已死傷,X究否可對何人請求損害賠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156.144
boo19900520 :已收入法律系 01/13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