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p6sg45k3 (做我女朋友好不好)
看板NTU-Exam
標題[試題] 詹森林 債編總論
時間Fri Jan 18 23:17:48 2008
課程名稱︰民法債編總論
課程性質︰必修
課程教師︰詹森林
開課學院:進修推廣部
開課系所︰法律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96.1.18
考試時限(分鐘):120分鐘
是否需發放獎勵金:
(如未明確表示,則不予發放)
試題 :
一 . 甲委任乙尋找房屋,以便購買居住.乙明知丙之房屋
有不合法之夾層裝潢,已經建築機關命令自行拆除,
但卻與丙勾結,介紹丙與甲認識,並對甲隱瞞前述情
事,甲因而以500萬元向丙購買該屋並交付及移轉登
記.丙取得全部價金後,給付乙50萬元,作為"分紅",
嗣後,建管機關強制拆除系爭夾層裝潢,甲因而受有
損害100萬元.
請問:甲對乙,丙二人,得分別為如何主張?
二 . 甲將其珍貴古董花瓶交由乙無償保管,並約定甲得隨
時請求返還.97年1月2日,甲以200萬元出賣該花瓶與
丙,並約定於1月5日交付.丙又立即以250萬元轉賣他
人.
請問:
(一)如乙已於97年1月1日以250萬元出賣並交付該花
瓶予善意之丁,則丙對甲,甲對乙,各分別為如何
之請求?
(二)如乙經甲要求返還花瓶而無故拒絕,且該花瓶嗣
後於1月10日因乙之配偶過失而毀損,則甲,乙,丙
三人間之法律關係為何?
三 . 甲有資產數千萬元,並有房屋一間,甲以1000萬元出售
該屋於乙,乙交付訂金100萬元,但尚未辦理移轉登記,
請問下列情形,當事人間之法律關係為何?
(一)乙將該屋出租丙,但甲屆清償期仍未交付,故乙就
丙之交屋請求,亦置之不理.
(二)甲嗣後又將該屋贈與並移轉所有權於惡意之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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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gp6sg45k3 來自: 219.71.217.156 (01/18 23:19)
推 Simon:啊 晚上9點剛考完 居然就已經PO了 快手P幣缺很大啊 01/18 23:39
→ gp6sg45k3:黑阿...... 01/18 2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