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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民法債編總論 課程性質︰必修 課程教師︰詹森林 開課學院:進修推廣部 開課系所︰法律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96.1.18 考試時限(分鐘):120分鐘 是否需發放獎勵金: (如未明確表示,則不予發放) 試題 : 一 . 甲委任乙尋找房屋,以便購買居住.乙明知丙之房屋 有不合法之夾層裝潢,已經建築機關命令自行拆除, 但卻與丙勾結,介紹丙與甲認識,並對甲隱瞞前述情 事,甲因而以500萬元向丙購買該屋並交付及移轉登 記.丙取得全部價金後,給付乙50萬元,作為"分紅", 嗣後,建管機關強制拆除系爭夾層裝潢,甲因而受有 損害100萬元. 請問:甲對乙,丙二人,得分別為如何主張? 二 . 甲將其珍貴古董花瓶交由乙無償保管,並約定甲得隨 時請求返還.97年1月2日,甲以200萬元出賣該花瓶與 丙,並約定於1月5日交付.丙又立即以250萬元轉賣他 人. 請問: (一)如乙已於97年1月1日以250萬元出賣並交付該花 瓶予善意之丁,則丙對甲,甲對乙,各分別為如何 之請求? (二)如乙經甲要求返還花瓶而無故拒絕,且該花瓶嗣 後於1月10日因乙之配偶過失而毀損,則甲,乙,丙 三人間之法律關係為何? 三 . 甲有資產數千萬元,並有房屋一間,甲以1000萬元出售 該屋於乙,乙交付訂金100萬元,但尚未辦理移轉登記, 請問下列情形,當事人間之法律關係為何? (一)乙將該屋出租丙,但甲屆清償期仍未交付,故乙就 丙之交屋請求,亦置之不理. (二)甲嗣後又將該屋贈與並移轉所有權於惡意之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1.217.156 ※ 編輯: gp6sg45k3 來自: 219.71.217.156 (01/18 23:19)
Simon:啊 晚上9點剛考完 居然就已經PO了 快手P幣缺很大啊 01/18 23:39
gp6sg45k3:黑阿...... 01/18 2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