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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民法債編總論一 課程性質︰必修 課程教師︰詹森林 開課學院:法學院 開課系所︰科法所 考試日期(年月日)︰98/1/16 考試時限(分鐘):2.5hr 是否需發放獎勵金:是 試題 : 一、甲於1月1日向乙購買其彩瓷龍舟膽瓶,約定1月2日交貨,價金200萬元, 甲已支付50萬元,尾款應於交貨時付清。不料,系爭花瓶於1月10日因受 寄人人丙之過失而毀損,乙、丙因而合意,丙應移轉其民初傢俱一套及 清朝玉珮一個之所有權於甲,並各抵償100萬元。甲知其事後,請求乙屆 時應交付前述之傢俱及玉珮,乙未置可否。嗣後,丙雖交付傢俱,但拒絕 交付玉珮。此外,乙以120萬元出賣且交付該傢俱於知情之丁。請問:當 事人間之法律關係為何?(40%) 二、甲以300萬元出賣其房屋及屋中電器用品予乙,約定1月1日交屋並點交電 器用品。乙隨即以320萬元轉售該屋予丙,並以10萬元轉售前述電器用品 予丁;乙與丙、丁約定,亦於1月1日交付,乙並同意支付逾期交屋違約金 。乙丙丁三人依約前往甲屋時,甲要求乙再加價20萬元,否則甲僅願意交 屋而不願意交付電器用品。甲、乙當場爭執,並不歡而散;丙、丁亦空手 而回。當晚,系爭電器用品因鄰居失火延燒而滅失。請問:丙、丁得對乙 主張何種權利?乙得對甲主張何種權利?(30%) 三、甲中古車商為促銷業務,推出「買汽車送小折」活動。乙向甲購買A車,已 付清價金40萬元,甲則交付該車及一量全新小折給乙。一週後,已於駕駛A 車時,該車因甲於交付前未盡維修義務而突然起火,乙驚慌並因此撞上路人 丙。乙嗣後賠償丙10萬元並支出A車之修理費5萬元。前述車禍發生後次日, 乙於騎乘系爭「小折」時,「小折」之座墊因甲之員工之輕過失裝置不當而 鬆動,導致乙摔倒受傷,支出醫藥費2萬元。請問:乙得對甲主張何種契約 責任?(3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34.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