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民法債篇總論(上)
課程性質︰必修
課程教師︰陳忠五
開課學院:法學院
開課系所︰進修部法律系
考試時間︰2006/1/15
是否需發放獎勵金:Yes
說明:
1.不得參閱法典、筆記、講義、教科書或其他資料。
2.不必抄題目,但須標示題號。
3.請附理由回答問題。
試題 :
第一題(20%)
甲、乙為鄰居,乙於住宅內非法經營私娼館,甲屢次報警取締,均無效果。假為
此非常生氣,,為了給乙一點教訓,於是甲私下剪斷乙宅之電線,讓乙無法順利
營業。不料在剪斷乙宅電線後,造成附近地區大停電,波及隔壁丙餐廳也一樣停
電,導致丙亦無法營業。試問:乙、丙二人,就其不能營業所受的損失,可否向
甲請求賠償?
第二題(60%)
甲非常喜愛飆車,亦靠飆車賺取不少金錢。某日,在朋友乙的盛情邀約與勸進之
下,決定參加一場輸贏金額很高的飆車大賽,但卻苦無好車,於是向另一朋友丙
商量,由於丙也同是飆車愛好者,因此將性能很好的愛車界給甲去參賽。在比賽
過程中,因夜深視線不佳,又地處交通要塞,過往人車眾多,甲不小心撞傷了路
過的某知名藝人丁,除了導致丁成為植物人之外,亦使得其原本所簽訂的廣告合
約,遭廠商依合約解除契約,致損失代言報酬一千萬元。丁之母戊除了每天到醫
院照顧丁之外,亦因丁成為植物人而非常不忍傷心,每天以淚洗面。試回答下列
問題:
1.本例中何人應該就丁之受傷負損害賠償責任?
2.丁得請求賠償的項目,是否包括代言報酬一千萬的損失,以及一筆慰撫金?
3.本例中戊有何權利可以主張?
第三題(20%)
侵權責任的要件之一:侵害行為必須具有「不法性」,在判斷上有所謂的「結果
不法說」和「行為不法說」,請簡述二者差別,並分別舉例說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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