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中華民國憲法與政府
課程性質︰共同必修
課程教師︰陳淳文
開課學院:社會科學院
開課系所︰政治學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96年4月24日
考試時限(分鐘):共110分鐘
是否需發放獎勵金:是
(如未明確表示,則不予發放)
試題 :
綠軍於2008年取得國會過半及總統大位,為確保戰果,立院多數黨於2008年7月修改
地方制度法第57條,於該條增列第5項,其內容如下:
若選風敗壞,中央得逕行發布命令停辦第一項之選舉。相關選任人員,改由中央派員
充任之。
2008年年底地方基層選舉前,中央遂將藍軍執政的地方區宣告為選風敗壞地區,並要
求這些地區停辦選舉。
藍軍縣市長齊聚一堂,商討對策。若您為其法律諮詢總顧問,負責籌劃全盤的法律對
策。請問您的具體建議內容為何?若您的建議包括訴訟途徑,請詳述其可能歷程,並提出
具體的訴訟主張及其理由。
(備註:此次考試可攜帶參考書籍和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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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0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