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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中華民國憲法與政府 課程性質︰共同必修 課程教師︰陳淳文 開課學院:社會科學院 開課系所︰政治學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96年4月24日 考試時限(分鐘):共110分鐘 是否需發放獎勵金:是 (如未明確表示,則不予發放) 試題 : 綠軍於2008年取得國會過半及總統大位,為確保戰果,立院多數黨於2008年7月修改 地方制度法第57條,於該條增列第5項,其內容如下: 若選風敗壞,中央得逕行發布命令停辦第一項之選舉。相關選任人員,改由中央派員 充任之。 2008年年底地方基層選舉前,中央遂將藍軍執政的地方區宣告為選風敗壞地區,並要 求這些地區停辦選舉。 藍軍縣市長齊聚一堂,商討對策。若您為其法律諮詢總顧問,負責籌劃全盤的法律對 策。請問您的具體建議內容為何?若您的建議包括訴訟途徑,請詳述其可能歷程,並提出 具體的訴訟主張及其理由。 (備註:此次考試可攜帶參考書籍和六法全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0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