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保險學甲
課程性質︰財金系大三必修
課程教師︰陳雲中
開課系所︰財金系
考試時間︰
試題 :
壹、解答下列問題(40%)
(一)我國保險法規定,財產保險與人身保險各有何保險利益?又保險契約成立後,
保險利益有何移轉情形?
(二)人壽保險之保險人可否行使權利代位權?其所據理由為何?
又在海上保險方面,所謂「推定全損」之先決條件為何?其消滅時效在海商法
如何規定?
(三)我國保險法及海商法對於保險事故中發生之通知及保險人給付賠任金額各有何
不同之規定?又關於保險金請求權之消滅時效及其起算日在現行保險法如何規
定?
貳、簡要說明下列各項計算方式(40%)
(一)比例責任制與責任限額制
(二)海上貨物保險之「約定保險價額」及其「保險費」
(三)火災保險對於建築物之「實際現金價值」及「80%共保條款」之理賠
(四)財產保險契約中途終止後之未滿期保險費之退還
(五)一部保險契約之賠償額及損害防止費用之償還數額
參、試就我國保險法分別說明下列各項之規定(15%)
(一)保險契約特約條款之積極效力與消極效力
(二)詐欺與非詐欺之超額保險契約的效果
(三)複保險之通知義務及故意不為前項通知之效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5.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