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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民事訴訟法 課程性質︰必修 課程教師︰沈冠伶 開課學院:進修推廣部 開課系所︰法律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96/12/12 考試時限(分鐘):105分 是否需發放獎勵金:是 (如未明確表示,則不予發放) 注意:僅可參考未附判例之六法全書作答。 試題 : 一、甲1、甲2、甲3、甲4共同出資,合夥開設K商店,由甲1以K之名義向乙訂購貨物 一批,但因經營不善,積欠乙該貨款新台幣100萬元,經乙寬限多次,仍拒絕不給付 。乙應列何人為被告,且能使有關該貨款給付之紛爭一次解決?(25%) 二、甲列乙為被告,於九十六年十月三日向台北地方法院起訴,聲明求為判決命 乙賠償三十萬元,其陳述略稱:「乙於九十四年七月三十日駕車在台北市徐 州路超速(d1事實)追撞甲所乘機車,致機車受損,並造成甲大腿骨折,支 用修理費及醫療費共五十萬元(應該是三十萬才對)。乙之行為有過失,且與甲之受害 有相當因果關係。為此,基於損害賠償請求權起訴」。對此,乙聲明求為判決駁回甲之 請求,辯稱:「乙駕車並無過失,不應負賠償責任」等語。試說明理由,回 答下列問題: (50%) 1.設受訴法院經調查證據為審理之結果,認為:甲所主張之請求權已罹於消滅時 效,且車禍之發生,亦因甲駕車超速(d2事實)所導致等旨。此時,受訴法院可否 以消滅時效及d2事實作為判決之基礎?其應依循之審理原則為何? 2.設甲與乙在上開本案審理過程,一致向受訴法院表明:請法院在不逾二十萬元之 範圍內,酌定甲或乙應賠付他造之金額等旨。此時,法院應否依法為判決?此事與 訴訟制度之何項缺點有關?如何關涉處分權主義及程序利益保護原則? 3.此事件應行何種訴訟程序?如甲受敗訴判決而有意提起上訴時,應向何法院為之? 4.甲於起訴後向法院表明,此僅為一部訴訟,關於精神上損害賠償(慰撫金)因尚難 特定金額,將留待日後再為請求。就此,法院應如何處理? 5.就本件車禍紛爭,甲得否不提起訴訟,而逕向仲裁協會聲請仲裁? 三、我國民事訴訟法上有哪些規定,與武器平等原則之落實有關?請至少舉三例說明之 (2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5.13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