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民事訴訟法
課程性質︰必修
課程教師︰沈冠玲
開課學院:進修推廣部
開課系所︰法律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98.1.14
考試時限(分鐘):110分鐘
是否需發放獎勵金:是
(如未明確表示,則不予發放)
試題 :
※注意:僅可參考未附判解之六法全書作答
一、依現行法規定,民事訴訟法之當事人進行訴訟時,是否應委任律師為
訴訟代理人?律師在訴訟程序上應扮演何種角色或應發揮之功能為何?
有委任律師之當事人勝訴時,關於律師之報酬,是否由敗訴之對造當
事人負擔? (20%)
二、十歲之甲,起訴請求乙應認領甲,應否得甲之法定代理人丙之同意?
應如何保障甲之訴訟權? (20%)
三、甲將乙列為被告,起訴請求乙應將A物返還與甲。其理由略為:
甲自丙處受贈A物,為A物之所有權人,乙為無權占有人。
乙則抗辯A物為甲之父丙所有,且其亦有占有之正當權源。
法院經審理後認定,A物為丙所有,所有權人為丙,甲於此訴訟
,是否具有當事人適格?法院應如何為裁判? (20%)
四、S1...S20等20人均為高雄縣林園鄉之農民,均屬該鄉農會A之會員,
其理事長A1以A農會為原告,起訴列P為被告,於九十六年十月一日
向受訴法院陳述略稱: P股份有限公司所屬化學家工廠在林園鄉附近
,近兩年經常排出臭氣污水,使S1...S20等人所受損害總額200萬元
(第一項訴之聲明);並命P今後不得再排出臭氣污水,以制止其持續危害
當地包含S1...S20等人及目前耕地上未發生損害之其他農民全體
(第二項訴之聲明)。問: (40%)
1.在本件訴訟,何者為形式當事人?何者為實質當事人?
2.如何判斷本件訴訟之原告適格有無欠缺?假使在訴訟進行中,S2向
法院表明自己不續授權A遂行訴訟,法院應如何處理?
3.本件訴訟之訴訟標的有幾個?就第一項之聲明,法院可否判決命被告
賠償每一受害人所受損害而應獲得之金額?
4.於此訴訟繫屬中,B環境保護團體可否又將P列為被告,起訴請求命
P今後不得再排出臭氣污水,以制止其持續危害當地居民全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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