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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憲法 課程性質︰必修 課程教師︰蔡宗珍 開課學院:法律學院 開課系所︰法律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2009/1/12 考試時限(分鐘):110 分鐘 是否需發放獎勵金:是 (如未明確表示,則不予發放) 試題 : 《務必按照題號作答,勿跳答。本考試不得參考任何資料》 一、甲所開設的情趣商店陳列販售真人大小的裸體模型,其上有人體重要穴道的標示。 後經人舉發,檢察官以甲公然陳列並販賣猥褻物品,違反刑法第235條規定為由, 對甲提起公訴。刑事法院審理結果,認為甲陳列販售真人大小的裸體模型縱有人 體穴道之標示,但穴道標示不完全且多處錯誤,顯然不具醫學教育之功能,另外 裸體模型過度強調人體私密部位,令人感覺極度不堪而不能忍受,因此認定該等 裸體模型屬於刑法235條所定之猥褻物品,並以甲違反刑法235條規定事證明確, 判處甲有期徒刑六個月。全案判決確定後,甲極度不服,認為系爭判決中對於 刑法235條規定之解釋過於寬鬆,且不符釋字617號中大法官對於刑法第235條規定所 闡釋之意旨,已侵害其受憲法所保障之相關權利,擬聲請大法官解釋。請附理由簡 要分析大法官受理甲之釋憲聲請可能性。(10分) 二、假設立法院於刑法增訂「公職人員財產來源不明罪」之規定,其中規定公職人員於   任公職期間其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所取得之財產,若未能明確說明其來源者,   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且明定此一規定亦適用於該規定施行前曾擔任總統、副總統   者。請附理由簡要分析此一新規定明定適用於新法施行前之歷任總統、副總統部分,   是否存有合憲性疑慮。(10分) 三、請判斷以下敘述是否妥適,並附簡要理由說明(未附理由者說明,不予計分)   (每小題8分) 1.假如今天人民想要制定新憲法,並非不可,但須由立法院先制定有關制憲程序之 法律,明定制憲代表之資格、選舉程序,以及制憲方式與程序等事項,人民始得 據以從事新憲制定活動。 2.我國現行有效憲法所規定的修憲程序是由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後,於六個月內 選舉修憲國民大會代表,再由修憲國民大會代表召開修憲會議,以加權多數決議 通過憲法修正案。 3.由於目前並無任何有關大法官解釋之效力的明文規定,因此大法官解釋之效力僅 及於聲請釋憲者及其相對人,並不拘束其他國家機關或人民。 4.憲法之修改只要遵守憲法有關修憲機關與程序之相關規定即可,至於修憲之內容 並無所限制。理論上,要將國家體制從共和制修改為君主制也無不可。 5.遵循憲政主義思想的憲法,其民主制的選擇亦可為民主集中制。 6.我國憲法第171條第1項明文規定:「法律牴觸憲法者無效。」因此,若任何人認為 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明令公佈的法律牴觸憲法者,即得以該法律無效為由,拒絕 遵守該無效的法律。 7.依現行有效的憲法,我國總統凡是公佈法律或發布命令,均須有行政院長之副署, 或行政院長及有關部會首長之副署,毫無例外。副署制正是中央體制中總統制類型 的典型特徵。 8.我國憲法第15條明定人民有生存權,解釋上,此乃社會權性質之基本權利。本於此 一憲法規定,人民及享有直接的社會福利請求權,得直接向國家行政機關請求具體 的社會福利給付。 9.依據現行有效憲法之規定,立法院對於行政院之重要政策不贊同時,得以決議移請 行政院變更之。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此等決議,得經總統核可,移請立法院覆議。而 覆議制乃議會內閣制之典型特徵。 10.所有自由權均須立法者先制定保護該等自由權之法律後,人民才能真正享有憲法自 由權之保障。例如,集會遊行法是一部保障人民行使憲法所定集會自由的法律,沒 有這部法律,人民即無從真正享有憲法所定的集會自由。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122.57 ※ 編輯: marssnail 來自: 123.193.122.57 (01/12 18:16)
jen150321 :我覺得我要延畢了,未來的學弟妹們我們明年憲法課見冏 01/13 0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