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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憲法 課程性質︰法律系大一必修 課程教師︰葉俊榮 開課學院:法學院 開課系所︰法律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100-11-09 考試時限(分鐘):10:20-12:10 是否需發放獎勵金:是 備註 :本考試可以參考六法全書,個人筆記與「憲法:權力分立」 以下每一簡答題都要答,考試時間為100分鐘,請標明題號。 試題 : 一、請分別說明以下三者的意義:憲法,憲政主義,憲法變遷 二、司法審查雖然很普遍,但各國的具體制度設計可有不同,在制度選擇 上,台灣採取哪一種制度(抽象或具體、集中或分散)?如何形成的? 三、獨立機關是新興民主國家常用的一種政府組織型態,大法官對獨立機 關的人事決定有何定位? 四、你認為總統制與內閣制的最根本差別在那裡? 五、依照我國憲法與大法官解釋,立法院有沒有「國會調查權」? 六、大法官兩度對以「政黨比例」形成委員表態,這是在哪些場合?又大 法官的主要考量為何? 七、幾次修憲之後,總統的權力發生了什麼變化? 八、公民投票法立法之後,公民投票的實踐並沒有更活絡,你認為原因出 在哪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9.155
boo19900520 :已收入法律系 11/09 1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