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法理學下
課程性質︰法律
課程教師︰顏厥安
開課系所︰法律系
考試時間︰94.1.10
試題 :
下列三個題組各選擇一題回答
一、請以Arthur Kaufmann在『類推與事物本質』(中譯本頁139)一書中所提出
之法律現實化之詮釋學過程,就下列兩號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擇一分析檢討之
(請注意上課時所提到的與Kaufmann見解的差異,例如對理念、原理與原則
的區分,以及引入對制度(institution)的討論):
1、釋字552號。
2、釋字563號。
二、請以正當性理論與服從論的分析概念,就下列兩現象擇一分析論之:
1、白米炸彈客楊儒門的行為。
2、在大法官針對真調會條例尚未做出解釋前,行政部門要求公務員不要服從
真相調查委員會的指令,甚至主張公務員可進行市民不服從。
三、請就下列三題擇一回答:
1、請分析討論實質正義與分配正義的關係。
2、請分析討論政治正義與分配正義的關係。
3、請分析討論基本結構正義與政策正義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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