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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黑哲爾哲學下 課程性質︰選修 歐洲研究學程 課程教師︰楊植勝 開課學院:文學院 開課系所︰哲學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2010/4/23 考試時限(分鐘):120 是否需發放獎勵金:是 (如未明確表示,則不予發放) 試題 : 以下五題任選四題回答,每題滿分為25分;回答超過四題者,以得分較高之四題計分 考試時可參閱自己所帶之任何書籍資料 1.黑格爾的「普遍的自我意識」(universal self-consciousness)有兩個特徵,一個是: 保持個別自我意識的獨立性,另一個是:承認意識的對象與我同類。上個學期我們學 習了黑格爾哲學裏自我意識所以能夠具有獨立性的條件。弔詭的是,這兩個特徵看起 來卻是相反的,那麼為什麼自我意識的獨立同樣也是建立在前者的「承認」 (recognition)之上? 2.黑格爾的「普遍的自我意識」最終落在所謂的「個體性」(individuality)上,個人 藉此以區別自己與他人的不同。這種「真正的個體性」與其所謂「特殊的個體性」 (particular individuality)有什麼不同? 3.黑格爾把「福祉」(Wohl; welfare, well being or happiness)的概念看作是人接受 「反身的態度」(reflective attitude)能力之一例,為什麼? 4.康德如何區別人與物?康德的區別與黑格爾法哲學「抽象法」(abstract right)裏的 「人格」(personality)概念有什麼相同之處? 5.黑格爾法哲學的辯證運動是「在且對己」(in and for itself)的實然之法與「在己」 (in itself)的應然之法兩者之間的辯證運動。但是在法哲學起初的「所有權」 (property),不就是以「我的」為「對」(that is mine is right),哪有什麼實然之 法與應然之法的對立?這個實然之法與應然之法的對立在法哲縱裏是怎樣出現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