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刑事訴訟法下
課程性質︰必修
課程教師︰王兆鵬
開課學院:法學院
開課系所︰法律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民九九年六月廿三
考試時限(分鐘):一百分鐘
是否需發放獎勵金:是
(如未明確表示,則不予發放)
試題 :
1.甲涉嫌販毒,警察合法拘提甲到案詢問,警察於詢問前告知甲應有權利,
甲要求請律師乙到場,警察於是打電話通知乙到場,約略 50 分鐘後乙
仍未到,警察不耐久候,即開始詢問,甲陳述:「我確實持有毒品」。
再約 30 分鐘,律師乙終於到場,乙在知悉詢問已有一段時間後,請求
警察容許其能與甲先行會談,警察表示於法無據而請乙坐在一旁,並繼
續詢問甲,甲又陳述:「我有販賣少量毒品」。詢問結束後,警察讓甲
與乙會談,此時甲告知乙所有詢問及其回答內容,並告知乙這些內容其
實都與事實相符,正巧為一旁之警察丙所聽聞。請分析此案,並說明理
論基礎。(20%)
2.甲涉嫌貪瀆罪,檢察官認為乙可能知悉某些事實,乃以證人身分傳喚乙。
在訊問乙之前,檢察官未向乙為任何權利告知,乙在具結後證稱:「我
知道甲向別人拿錢,要我將戶頭借給他,我就借給他」。檢察官再蒐集
其他證據,認為甲、乙二人為共犯,乃將二人合併起訴。在甲、乙二人
的合併審判中,乙的上訴陳述的證據能力為何?(20%)
3.(1) 甲涉嫌偷竊乙之物品,乙向檢察官告訴,檢察官偵查後將甲以竊盜
罪起訴,在準備程序結束後,乙撤回對甲之告訴,法院應如何處理?(2)
甲涉嫌毀損乙之物品,乙向檢察官告訴,檢察官偵查後將甲以毀損罪起
訴,在準備程序完成後,檢察官撤回對甲之起訴,法院應如何處理?(10%)
4.檢察官起訴甲、乙二人共同強盜罪,在合併審判中,法院未裁定分離程
序命甲具結,甲具結後證稱:「我與乙共同強盜,但乙是主謀,我只是
把風」。(1)此陳述是否得成為甲之證據?(2)是否得成為乙之證據?(3)
如事後證明甲事實上才是主謀,而乙不曾涉案,檢察官起訴甲偽證罪,
是否得成立偽證罪?(15%)
5.檢察官在起訴後,與被告甲協商且達成合意:「如認罪,而且辭去市議
員職務,願向法院聲請協商程序。」甲認罪後並辭去市議員職務,但檢
察官卻不聲請協商程序,甲在法律上之救濟為何?(15%)
6.檢察官起訴A罪,我國法院是否得將B罪一併納入審判範圍,其要件
為何?是否合憲?(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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