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刑事政策
課程性質︰選修
課程教師︰王皇玉
開課系所︰法律系
考試時間︰95/06/20
是否需發放獎勵金:是
(如未明確表示,則不予發放)
試題 :
壹、簡答題(以下問題請精簡回答)
一、九十四年一月新修正之刑法第41條易科罰金規定,「犯最重本刑五年以下有期徒
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台幣一千元
、二千元、三千元折算一日,易科罰金。但確因不執行所宣告之刑,難收矯正之
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者不在此限。」試問:
1.易科罰金的目的何在?(10)
2.得否易科罰金的裁量權,屬執行指揮權,還是司法權?(10)
3.某甲犯傷害罪,被處有期徒刑三個月確定,得易科罰金,某甲於九十三年一月
一日繳清罰金之後,次日(一月二日)旋即犯駕車肇事逃逸罪,經起訴後,於
六月一日審理完畢,試說明,法官在量刑時,得否根據刑法第47條以累犯加重
其刑至二分之一?(10)
二、試問以下物品可否宣告沒收,並說明理由:
1.某甲搶奪警察乙所持有之警用手槍,並以此警用手槍犯下擄人勒贖案。試問法
官在判刑時可否宣告沒收該警用手槍?(10)
2.某乙於房間看電視中報導千面人在蠻牛中下毒事件,心念一轉,亦想模仿千面
人在飲料中下瀉藥,並藉機向飲料公司勒索贖金。乙隨即於自己的電腦中打下
「小心,有瀉藥」等字並列印出來,其室友見狀,立即報警將乙逮捕,並將丙
的電腦與印表機扣押。試問,法官得否以電腦與印表機乃「供犯罪預備之物」
而宣告沒收?(10)
3.某丙以開砂石車為業,某日因行經某省道上的小鎮,未減速慢行,以致撞死某
一穿越馬路的老婆婆,丙經檢察官以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並判處有期徒刑六
個月,試問法官得否宣告沒收該砂石車?(10)
三、某甲以油壓剪剪斷鐵窗方式,多次犯下侵入住宅竊盜罪,經檢察官起訴後,法官
判決甲成立竊盜罪之連續犯。且認定甲顯有犯罪之習慣,且毫無自省能力,除判
處有期徒刑二年之外,並依竊盜犯贓物犯保安處分條例之規定,判決甲於刑之執
行前,令入勞動處所強制工作三年。試問:
1.保安處分的目的與特色為何?(10)
2.既科以被告刑罰又令其入勞動處所強制工作,這樣的刑事制裁制度有無值得贊
同或批評之處?(10)
貳、發揮題(請根據本課程所學,發揮個人想像力進行分析)
何謂「修復性司法」?其與「積極一般預防」概念有無共通之處?(20)
(提示:請從規訓化、社會整合、法規範認同、遵法意識等方向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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