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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sukimi (我是怪兔一隻..)》之銘言: 課程名稱︰商事法總論與公司法 課程性質︰必修 課程教師︰王泰銓 開課系所︰法律系 考試時間︰2005.01.10 試題 : 一、申論題 (二選一) 1.試述公司分割、合併的態樣與程序。 2.何謂關係企業?試舉例說明關係企業的揭開面紗原則與深石原則,於我國公司法 中有何規定? 二.案例 明達股份有限公司(未公開發行)於民國91年10月 9日向各記名股東通知將於民國91 年10月20日召開股東臨時會,通知中並載明與拉斯有限公司合併的事項;股東甲因 其欲轉讓股份,因此於決議通過合併案時,並未對股東出席人數未達法定標準表示 異議。乙於民國91年11月 9日返國,倉促受讓原來甲持有的股份;而乙對於此合併 案深覺前景黯淡。 1.此股東臨時會之召開程序與決議方法是否合法? 2.乙可否請求公司收買其股權?乙可否主張其他救濟? P.S.一定要記得寫上自我評分及出席次數,和寫交了幾次平時報告及其題目 可參閱六法全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