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保險法
課程性質︰必修
課程教師︰汪信君
開課學院:法學院
開課系所︰法律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96年11月30日
考試時限(分鐘):13:40~15:10
是否需發放獎勵金:是
(如未明確表示,則不予發放)
試題 :
共一題,總分25分 準帶六法,切勿於答案卷上空白
某甲於94年8月8日透過業務員乙向保險人訂立人壽保險附加醫療保險契約。
由於某甲職業為聯結車司機為免保險人拒絕承保,因此由業務員乙代為填載
要保書,並將職業欄填載自耕農。嗣後於95年7月10日因乘坐公車導致體傷而
住院近兩個月,而於95年10月始向保險人請求住院醫療日額給付。試問:保
險人所得主張之權利為何?又某甲之職業為遊覽車司機時,其結果是否有所
不同?
( 註:以職業等級而論,一般承保危險等級由低至高為一至四級,
五級以上之危險通常為拒保對象,最高等級六。自耕農等級為二、連結車司機為
六,遊覽車司機為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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