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海商法
課程性質︰系定必修
課程教師︰汪信君
開課學院:法律學院
開課系所︰法律學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2009.06.19
考試時限(分鐘):100分鐘(13:30~15:10)
是否需發放獎勵金:是
(如未明確表示,則不予發放)
試題 :
准帶六法,嚴禁作弊,共兩題,共75分
一、運送人於強制責任期間內,除法定免責事由外,得否另行約定其他免責事由或條款約
訂藉以減輕運送人責任?25分
二、託運人幽派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幽派公司)與運送人龍立海運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龍立海運)訂立件貨運送契約,而由龍立海運將三百台電腦顯示器由台灣運至印度(貨櫃由
龍立海運提供)。乘載船舶因航行中不具堪航能力而於新加坡附近擱淺。於擱淺期間,運
送人並未對船上貨物安排保護,致第三人上船竊取而滅失。後經載貨證券持有人史匹貿易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史匹公司)向龍立海運主張損害賠償。而其所受損害,依貨物目的地價
值並扣除運費部分共為四萬五千美元。另經查載貨證券下所記載乃為電腦零件,而非電腦
顯示器。試分由史匹公司與龍立海運雙方,論述其所得主張之權利與抗辯。50分
註:SDR1約等於USD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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