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信託與退休金法
課程性質︰選修
課程教師︰余雪明
開課學院:法律
開課系所︰法律
考試日期(年月日)︰98/1/12
考試時限(分鐘):110
是否需發放獎勵金:是
(如未明確表示,則不予發放)
試題 :
一、60%
1、cypres之適用:1.estate of Buck之判例
2.甲出身於黑道,現宣稱成立一公益信託,
為a.建立自己的銅像b.購買一千萬之百貨公司禮?
送改大年初一來家裡拜年之客人以促進消費。
試問公益信託是否成立?cypres可否適用?
2、我國法律及英美法如何看待受益權?
3、確定給付制及確定提撥制的優缺點就雇主及員工而言各為何?
為何由確定提撥轉向確定給付?
二、
1..在金融危機之下我國退休基金之投資組合應如何重新分配?
2.行政院為紓困宣稱將10%之產業資金成立優先股,保障股利3%,
交由行政院開發基金代為管理。請問是否有違監委會之信賴義務?
3.勞保局開辦勞工年節貸款對未貸款之員工及出資之雇主是否造成不利益?
如果有,該向誰、如何求償?
4.在國內投資,private equity, hedge fund 應列入組合嗎?
5.公務員退撫基金管理委員會之組織應如何改組?虧損應如何處理?
題目很多很長,老師字很草,我只是打個大概這樣
時間容易不夠用,上課筆記要抄,應該可以應付得來
尤其上課要練習適應老師的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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