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fm (Lacrimosa)
看板NTU-FD
標題[場地] 臨時借場
時間Tue Mar 18 11:31:04 2008
活動中心的臨時借場辦法
1.需要的證件: 學生證
2.(理論上)可以臨借的場地: 空白場地、原本被借但無人前來使用的場地(含固定排練)。
3.但是麻煩的是他很不方便,尤其是練舞通常都會用到熱門時間場地。
怎麼說呢?
第一,你必須在
該時段當場跟活大辦理。
第二,你要
等該時段的人沒有來用。
問題是活大這邊的辦法不怎麼好
(但也無可奈何,因為
不是對原本借用人好、就是對臨時借場人好),
他們規定
原本的場地借用人無論什麼時候過來,都擁有場地使用優先權。
所以也就是說,假設6:00的場地你6:30臨借了,
人家7:00過來還是必須歸還給他們使用。
第三,也因此,有時候活大的人在辦理臨借時會有不成文的時間限制,
像是6:00的場地,他可能跟你說" 你7:00過來如果沒人用我就臨借給你",
問題是如果7:10別人過來了我要讓他嗎?
按照這個特殊對話的邏輯應該是不用,但是活大的邏輯...嗯。
總而言之,時間不但被壓縮、而且也沒保障。
第四,當然如果不看所謂規定,有時候社團之間還是有溫情的,
比方說原本借用人晚到了,發現有其他社團15人、而自己只有一人,
說不定會乾脆退讓。
但是這不能期待,並不是說世風日下,而是說練舞的時段基本上都是熱門的。
總而言之,
熱門時段的臨時借場是很不保險的,
如果可以的話還是盡量按照社內的場地管理辦法,
目的就是盡量以
電腦借場的方式去跑程序,獲得的權利才比較有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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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6.77.126
※ 編輯: chfm 來自: 218.166.77.126 (03/18 11:42)
推 DBcat:謝謝你!! 03/18 11:43
→ DBcat:阿這篇我也要轉走了。 03/18 11:43
→ chfm:好啊~~~ 03/18 1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