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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ackleft (這首歌真好聽) 看板: NTU-GIIB2001
標題: [轉貼]恩隆,與備受輕忽的商業倫理(四)
時間: Wed Jan 8 16:08:58 2003
董事及經營者的利益規避
董事會的運作必須與公司業務劃分清楚。如何劃分呢?
1)董事會議中不能有公司主管在場。
2)董事會必須獨力組成稽核、遴選等小組。
3)董事會中,參與公司業務的人不能過半。執行長(CEO)不能身兼董事會主席。
4)董事會必須可以與公司其他行政主管直接溝通,以免被執行長矇蔽。
如此便大概隔絕了公司主管對董事會的干預。另外,
1)董事的薪資必須是公司股票或長期的股票選擇權,不可額外或間接的拿公司薪水。
這樣可迫使董事必須為公司營運好壞負責(公司若營運不佳,股價會下跌)。
2)董事的任期不可超過10-15年。
如此便可使董事必須負起自己的責任。
公司要付出合理待遇
在1980年的美國,執行長的待遇是一般工人的40倍。但在2000年,這個數字變成,531倍!
這是一個荒唐的數字。優秀的執行長哪有這麼難找?這其中的原因是:董事會為了保險,
挖角其他公司有經驗的執行長跳槽。一個執行長在數度轉手後,身價便直衝雲霄。更好笑
的是,花大錢找來的執行長也不太靈光。
解決之道,是公司必須在自己員工中拔擢人才,擔任執行長。這樣的好公司,有IBM與奇異
(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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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長...還好只剩一點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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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七日長生殿 夜半無人私語時
在天願作比翼鳥 在地願為連理枝
天長地久有時盡 此恨綿綿無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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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念是用腦子想 相處是用眼睛看
可以思念的感情總是比較美
因為腦子容易美化
眼睛 卻只能笨拙的反映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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