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4/9/7為了張振聲之事到台北,
與住在台灣大學附近的親戚開汽車做現場時間測試,
1.想知道:
從台大校本部的校大門口到三軍總醫院急診部門口,開車需花多少時間?
以及,
從台大校本部的校大門口到台大醫院急診部門口,需花多少時間?
2.測試結果:到三總只花了1分又10秒,
到台大醫院花了14分鐘!
汽車所走的路線如下:
(1)去三總:校大門口→左轉進新生南路,前進約50公尺→
左轉進羅斯福路,前進約50公尺→右轉進羅斯福路四段24巷→
前進約50公尺,右轉進汀州路三段→前進約100公尺即到達三總急診部。
(只經過一個紅綠燈,且剛好是綠燈)
(2)去台大醫院:(四年前救護車送張振聲到醫院的路線)
校大門口右轉→新生南路→左轉進入仁愛路→右轉進林森南路→
左傳進徐州路,往前走,台大醫院急診部在左邊。
(距離應有2.5公里,經過很多紅綠燈)
(不相信我的人,可以自己前往試試)
3.得到結論:
送張振聲去醫院的救護車若送張振聲到三總,
從現場到三總時間只需2分鐘!
反之,若送張振聲到台大醫院,時間最少要8分鐘!
(台大校方的對外調查報告說,救護車當天花8分鐘到達台大醫院)
8分鐘-2分鐘=6分鐘
單單沒送最近醫院這一項,就延誤了6分鐘!
同學們,對心跳停止的張振聲而言,差這6分鐘您知道有多關鍵?
二﹑緊急醫療救護法第29條:『救護人員應依救護指揮中心指示前往現場急救,
並將緊急傷病患送達就近適當醫療機構。』
張振聲是VT/VF之室顫患者,最急需的是電擊器和儘早電擊,
因此對VT/VF患者而言,只要有電擊器的醫院就是適當醫院,
所以對張振聲而言,三軍總醫院就是最近適當的醫院!!!
...
同學們,張振聲是我們張家延誤致成植物人的嗎?不是啊,
可是所有照顧的工作和醫護費用卻是我們在支付啊,
您認為這樣合理嗎?
同學們,您為何默許校方不理睬張振聲的作為?
我很不解,真的很不解...
請您進入下面網站看看(增添很多資料),
這是張振聲家屬的控訴和怒吼:
http://www.taconet.com.tw/jsch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34.7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