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bbage:牧師的講道記錄就很清楚了,我不要畫蛇添足,哈 :P 12/21 22:01
記得很久很久以前
子威帶我們查經的時候,講到兩性關係的時候
提到創世紀中那段有關"戀慕"和"管轄",大家討論了半天
結果很巧的是,那禮拜我們教會牧師的講道是管家系列--婚姻
(志偉跟我說的,我那禮拜不知道為什麼沒去做禮拜,感謝志偉哥囉~)
牧師把3:16的妻子對丈夫的戀慕和4:7罪對該隱的戀慕並排來看
解釋有"吞吃"的意味在...給大家參考
(嗯嗯,其實我解釋的不清楚,志偉哥你來吧...)
-----------以下是牧師講道稿的節錄,給大家參考----------
2、戀慕管轄
接下來聖經提到:「…你必戀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轄你。」(創3:16)這是所有夫妻
不平等的來源,這是墮落以後一個不良的後果,夫妻是戀慕和管轄的關係。戀慕這兩
個字不容易解釋,有人說是「太太很愛老公,可是老公很兇,反過來管他老婆。」這
是一種解釋。把戀慕解釋成愛戀,可是我的解釋是根據創世紀第四章7節,上帝對該隱
說:「…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他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他。」這裡用的這兩
個字是對稱的,所以戀慕並不是善意的愛戀,是好像豹要戀慕她的獵物一樣,是要把牠
吃掉的。所以在這裡我的解讀是,婚姻關係一旦扭曲以後,彼此的關係不再是第二章那
種完美成為一體的關係,而是互相要爭權,要贏過對方,就是你有政策,我有對策,大
家來拼;你當這個,我就做這個,跟你對抗。夫妻關係中已經失去那種互相幫助,互相
扶持的關係,已經變成要想辦法贏過對方的情況。台灣的婚姻有一怪現象,我常常聽說
,結婚前母親教女兒,嫁過去後要怎麼做才不會被老公壓到腳下去,爸爸也教兒子,媳
婦娶過門後,要一進門就要把她壓的很順服,奇怪?還沒有結婚就先有要怎麼樣把對方
壓下去的想法,這個婚姻一開始就有問題了,整個態度都不對,不是如何互相扶持、互
相幫助,而是怎麼樣互相爭權。
全文見
http://61.220.91.174/Hoping/preach/preachinginformation/2005/051204marri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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