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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樣子我的確有必要在這邊花一點篇幅來闡述一些事實和理念。 這是一個積存已久的問題,也許它沒辦法完全被解決, 但是至少有必要在此徹底地把立場表達清楚。 : 首先我不懂你所謂的歷史觀點, : juggle的古意本身就是運用手法來娛樂觀眾,所以之後還會有延伸有欺騙的意思, : 而在現在的意思中就是把東西在空中不停的丟擲著,也就是所謂的拋, : 如果沒有道具就沒辦法拋,也就不是所謂的juggle。 juggle 這個字的意思從來就沒有被侷限在丟擲技上, 會產生 juggle = toss 的概念純粹只是因為丟擲技是 juggle 的最主要形式而已。 : 雜技跟雜耍之所以會有兩個名詞的誕生, : 完全是因為為了區隔中國傳統的表演以及外來表演的差異, : 然而就本身中文的意思上面來看, : 雜技:雜為各式各樣,技則是體技。 : 所以雜技當然就是泛稱所有傳統的技藝 : 例如軟骨功、空中飛人、翻、大力士等等跟身體鍛鍊有關的表演, : 由於傳統的表演通常是靠鍛鍊自己就算有道具也只是輔助, : 於是這類的表演就成了雜技。 我必須強調一點,中國雜技之所以會讓一般民眾產生一種幾乎等同於體技的觀念, 完全只是因為中國雜技的表演風格所導致, 但是在於中國雜技的領域上,自古以來一樣也是在談所謂的 「跳丸、弄劍、踰鋒、投狹、屢亙、舞輪、緣竿」、 或者到了今日的「甩缸、流星、飛叉、踢碗、口籤子」, 始終都是把道具操控當作是雜技的真正核心,體技永遠只是輔助, 雖然中國雜技對於體技的重視比起其他地方來得更重, 但是以為中國雜技就是體技這完全是一種明顯的不了解。 舉例來說,你這邊的空中飛人和稍後提到的後空翻本質上是屬於體操或馬戲的範疇, 柔身術(也就是你說的什麼頭塞到後面)或胸口碎大石等等, 其實也都應歸類為馬戲(Circus Art),只是中國古代沒有區分雜技跟馬戲的概念, 所以最後雜技團實際上都演變成了綜合馬戲團(西方稱為 Chinese Circus), 然而這並沒有改變雜技本質是以哪些東西為核心重點的事實。 你如果去了解一下中國所謂的「雜技家」究竟是在玩哪些東西, 你就會知道我所說的並不假。你如果還有疑惑, 請你參考《中國雜技史》或《中國雜技圖說》之類的書, 台大圖書館都借得到,或者前一本我記得書局有賣。 有一點我必須同意的是,以現代中國方面對於「雜技」兩字的通俗用法來說, 是把你所說的那些實際上應當被歸類為馬戲的表演形式給包含(但絕非僅包含)了進去, 所以現時對於「雜技」兩字的通俗用法是更加廣泛的, 但那並不是非常精確的一個詞語定位。 : 然而無庸置疑的juggle這個詞是從國外來的, : 當然幾乎所有的juggle表演形式除了扯玲以外都是由國外發明的 : (撇開隨手可得的球、棍不說), : 所以基本上juggle這個詞應該是由國外的為準而不是以我們中國的表演。 容我針對你的說法做一下分析吧。 照你所說,先把任何文化都有的丟擲技去除之後,扯鈴是中國發明的, 惡魔棍也是從中國傳出去的,鍊球(poi)雖然現今的系統主要是承襲自毛利文化, 但中國古典的流星一樣是極為相似的道具。其他輔助的道具, 像是口籤子、晃板、晃梯、獨輪車等等則都是中西獨自發展的,無所謂源頭; (史料表明,在東漢時代就已經有類似獨輪車的表演道具存在) 最後雪茄盒百分之百是外國發明的我不否認,近代的 CJ 也是起源自外國, 但光這樣就叫做都是外國發明嗎? : 既然如此,姑且不以雜耍為juggle正明,juggle也絕對不可能是雜技, : 因為不會後空翻也可以juggle、不會把頭塞到身體後面也可以juggle、 : 不會胸口碎大石也可以juggle, : juggle就是對物體的操控而跟自身的體技完全無關的一種表演, 關於這些,我稍早已經回答了。 : 我不知道雜耍到底哪裡貶到什麼了,對juggle不精通 : 還隨便把魔術師這種毫無關係的立骰和紙牌特技列入juggle才是真正的污辱了juggle, : 然而全世界大概也只有台灣在做這種不尊重juggle的事情吧, 我想從來就沒有人說那些東西真的可以完全算是 juggle, 充其量我也只是說「偶爾有人把它們跟 juggle 一起討論」而已。 本社有在玩那些東西完全只是因為最初我個人有在玩而底下的人跟進而已。 你拿莫須有的事情來指控本社對於 juggle 的尊敬之意, 我即便不因此憤怒也必須表達一定程度的抗議。 : 說了這麼多,我不知道目前有什麼詞能夠比"耍"來的貼切, : 因為juggle就是對於物體的拋接以及操控, : 難道你是覺得雜拋(水晶球就可以不用拋)、雜接、雜操、還是雜控更不貶義呢? 隨著將 juggle 正名為雜技之後,其他的東西該怎麼翻也就隨之顯然了, 像是 toss juggling 就順理成章地成為丟擲技, contact juggling 為接觸技,bounce juggling 為彈地技, 既簡潔亦文雅。 我想在解釋完詞語意涵跟歷史觀點之後, 接下來必須要回答的就是針對我所謂的這個「貶義」的部份。 我相信無可否認地,在現在的用法當中, 「雜耍」兩字已經過份地跟「滑稽」、「小丑」、「難登大雅之堂」等印象深深結合, 而且「耍」本身就帶有「隨便」、「不莊重」的印象在; 這些概念打從最早有人創出這個詞彙之後就一直被建立著, 這不是後天才形成的現象,而是打從一開始, 這個詞彙就是主流的上層文人社會為了取笑雜技師才設立。 身為一個希望能夠向國內民眾推廣現代的西洋雜技藝術的起頭者, 我當然不能夠去迎合這樣的一種歧見和污蔑。 我始終強調雜技藝術的固有價值必須宣揚出來, 它不但應當脫離所謂「民俗技藝」的窄小格局, 也應該從馬戲、魔術和小丑這些相關聯的表演形式當中被獨立出來審視, 並且開發出它自己所有應該被賦予的特有價值。 因此,我必定要堅定立場稱之為雜技,因為它是一門技藝、是一種崇高的技術, 而不是一種不莊重的耍弄、耍笨、耍寶(只要跟「耍」字牽扯,絕對沒好事)。 我也認為應該要把 juggler 稱之為「雜技師」而非「雜耍藝人」, 因為他們是一群應該要像魔術師或樂師、舞師一樣被尊稱為「師」的人。 這是我對現代 juggle 文化所表示的最高敬意, 而對於任何企圖將它的身價貶低的語言形式,我們都應當反對也有義務反對。 我雖然不太認識你, 但我相信也看得出來你是一個對於 juggle 文化有相當程度愛好和敬重的人, 所以我希望也相信你能夠理解我的這番苦心。 : 另外,與這個無關, : 我個人認為不需要特別幫所有道具都取中文名稱, : 像是獨輪車、惡魔棍、雪茄盒、接觸技、彈球, 我看不出來當你需要加以翻譯的時候還有什麼比直譯更好的作法。 你應該知道有人把惡魔棍叫做撥拉棒, 這個既俗不可耐又像是隨便發明出來的名字是什麼鬼東西? (抱歉,這純粹只是個人感想,有冒犯之處多包含) 我在創社期間好幾度受到報紙和電視媒體的採訪報導, 他們都會問我那些東西的中文叫什麼, 我除了給他們一個最好的答案之外我還能做什麼? 最後,無論我這邊說的這些事情你同意與否, 我希望你保持在這個公共討論板發言時所應具有的風度, 你稍早的發言中帶有很多具有挑釁意味的詞語, 你就算不同意我們的觀點也不應該這樣, 我希望你能克制這種行為。 我們是一個歡迎任何人來供襄盛舉的開放社團, 我們不希望國內這樣的一個難能可貴的環境變成是無謂的言語戰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19.104.104 ※ 編輯: terrorlone 來自: 163.19.104.202 (02/19 09:57)
johnnyshang:推 長見識 02/19 23:21
littlekang1:好文大推!! 02/20 13:02
chungedwardd:專業見解! 02/20 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