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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issy (迴旋)》之銘言: : 對大學部學生來說,以86學年度(含)以後入學學生為準, : 應修習通識課程12學分。 : *通識課程分為人文學(G1)、社會科學(G2)、物質科學(G3)、 : 生命科學(G4)四大領域 : *除本系所屬領域外,其他三領域皆應選修。 : 或其他三領域中選二領域,且每一領域至少應選四學分。 : 例如:Urim為職治系學生,屬生命科學領域。 : 修其它三領域通識(G1、G2、G3) → 學分分配可為(2,2,8)(2,4,6)(4,4,4)。 : 若三領域只選擇修其中二個領域 → 學分分配可為(4,8)(6,6),不能為(2,10)。 : 總之,你可以(2,2,8)、(2,4,6)、(4,4,4)、(0,4,8)、(0,6,6); : 但不可以(0,0,12)、(0,2,10)。 but 有些課程是兼具跨領域的 也就是說涵蓋的領域不只一個,比方說:G1234 這類課程的選分記法如下: 1.如果這類課程所跨之領域並不包含自己系所屬領域的話,可任選一領域作通識學分 Ex:如果所屬科系為物質科學領域(G3),如果選修"動物倫理與公共政策"(G124)這類 不包含所屬科系的領域的話(G3),可自由選擇此通識歸為哪類(G1orG2orG4任選) 2.如果所選課程有包含自己系所屬領域的話,只承認一門這類課程 Ex:如果你有兩門以上有橫跨到自己所屬領域的通識課的話 只能選取一門計入通識學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52.148 ※ 編輯: rageps 來自: 140.112.252.148 (08/25 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