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agi (☆復刻吧★小宇宙的燃燒)》之銘言:
: 這是我跟室友討論出來的和平抗爭法﹍
: 歡迎大家一起提供意見﹍
其實就像今天我去上法律與社會時討論到的
我們其實不應該因為執法程序上的謬誤而忽略行為的正當性
mp3問題還小
作業系統或應用軟體的盜版問題就不得了
買賣雙方由此事件應該考慮建立合理市場
智慧財產權的保護是一回事
市場價格的哄抬和獨占又是一回事
軟體應該都有特定的消費族群吧
公司也一定會依照各族群特性制定符合市場機制的行銷策略
自由市場運作下取得一定的平衡
至於學校因為具有教學目的
應該可以容許學生由教方取得應用軟體
(譬如說學校有購買軟體的經費啊 或是政府有補助 供教學之用等等)
==
台灣軟體業加油啦...不要都只能低聲下氣的受人家約束...
==
哎...說得容易...
如果人家不提告訴 一定有他們的理由
幹嘛降抓呢....要抓也是抓以此圖利者呀
==
s學長..我降講 可不可以啊..:p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f31160.f3.n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