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歡迎各位光臨台大空手道社的社板,
若您對空手道有任何問題,我們將竭誠答覆!
使用本板有以下事項煩請注意:
一.基於互惠原則,本板得自由轉錄,之外其他權利
除徵得原作者之同意外,均予保留!
二.言論自由乃基本人權,但嚴禁人身攻擊及不實之
陳述!
敝社練習時間為星期四,晚上 7:00 ~ 9:00
星期六,早上 10:00 ~ 12:00
台大校總區體育館三樓,敬祈蒞社指導.
板主 Gespenster/musli/bullshit 謹啟
這個板規是我自己一個人訂的,趁著要走之前解釋一下,
留給接任或剩下的板主作參考.
首先是關於第一條:
著作權是什麼東西,我想大家都很清楚,如果不清楚,那趕快
去把它搞清楚!互惠原則從字面上應該也不難瞭解,就是說如
果其他板有我們想copy的東西,他們不給我們copy,那麼他們
也不用想從我們這邊copy東西,這是反面解釋.之外其他權利
除徵得原作者之同意外均予保留是說,你除了copy該篇電子資
料外,除非徵得原作者的同意(注意!在BBS上,文章的真正作
者常常不是發表該篇文章於該看板的ID,即該篇文章亦是由該
ID由其他地方轉貼過來的,至於你要怎麼找到原作者,那就要
靠你自己想辦法),你不能把該電子資料用於其他非BBS轉貼領
域的地方,舉一個比較誇張的例子,譬如說你自己要出一本書
,你就不能說沒有經過該電子資料的原作者的同意,就擅自把
該電子資料從網路上抓下來,然後放在自己的書裡面,當做內
容的一部分.
再來是關於第二條:
言論自由乃基本人權是說,在現在這個社會,已不像過去威權
體制一樣,你想發表什麼意見都可以,這個板也不例外,你喜
歡空手道也好,討厭空手道也好,你都可以在這個板發表你對
空手道的感想,或者是抒發你自己的情緒,但是為了防止有人
濫用這個自由,所以禁止人身攻擊ex:以一些負面的字眼形容
與基本事實無因果關係的個人人格,以及不實之陳述ex:以無
所憑據或自己杜撰偽造的情事來污衊與本板有關的人事物.
關於第二條,是一個比較難拿捏的條文,就以美國Judicial Review
各個時期關於言論自由的限制標準來看,幾乎每個時期的標準
都不一樣,以彼飽學之士都有如此大的爭議及判斷困難,吾等
小子又豈敢擅加評判乎?!但是何以謂彼能則吾不能?又事物
雖異,但其理皆同,何以異時地即謂不能?只要規範能符合當
為的需求,必能運作得宜,排紛解爭.故此條於涵攝事實之際
,亦必更加謹慎,舉例以明,如前日吾之玩笑語,有人即謂吾
之違反此條,殊不知言論有必要加以限制者,必以其造成現實
生活中的傷害始可,否則輕易即謂限制,則不知有多少有益之
論被既得利益者套以此箍而不得發揚,致人類停滯不前,終而
覆亡,則吾之玩笑語既無侵害現實中的利益,亦無傷大雅,無
此條之適用亦明矣.
以上所言,尚非完整,謹供參考,若有疑問,亦欣聞垂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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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習慣一個人....最多兩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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