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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FB複製過來 by 杏青學長) 孩子們,要用對方法解決事情呀~~ 我知道這個時間點這樣說有點像風涼話,但原諒我是個理科人 我不太關心對錯,我只在乎發生甚麼事,事情會變成怎麼樣 留言(by 社長大人林潔) 理科人會關心對錯吧~"~ 如果連理科人都不關心對錯 還有誰會關心? 還有你這樣PO文 是不是就是在說我們的解決方法不對? 既然不對 那請你說出一個更好的 解決方法供我們以後改進 "我不太關心對錯,我只在乎發生甚麼事,事情會變成怎麼樣"---->這種人是PTT鄉民吧, 不是真正的理科人 也許我的語氣可能讓學長你覺得我有些冒犯,但是我認為我們的解決方式已經算不錯了, 畢竟我們空手道社也不能說是完全沒有錯,雖然我們是真正的受害者,但是我們完全沒有 任何證據證明我們就是受害者,完全都是我們的片面之詞 他們很OOXX又怎麼樣?我們沒有錄音沒有錄影也沒有其他證人或物證,反而是我自己PO的 兩篇文章還可以算是涉及毀損他們社團跟刺刺頭社長的名譽~ 如果硬要追究起來 我們這個受害者只會支支吾吾,真正吵上法庭,說不定我自己還會變 成這個事件的祭品 現在他們也道歉了 雖然感覺很沒誠意 但是至少他們社團名聲也臭了 明眼人也看的出來 這件事完全是他們社團很機而造成~ 而他們也沒有繼續追究我PO的文章對他們造成的名譽 損害 我想這件事情我們還是賺了的 所以就讓她這樣結束吧! 不過也是要謝謝學長關心我們社務:) (留言 by 黃靖雯) 其實我覺得他是在講我的事情,他覺得我可以隨便讓OOO舞社喇過去,為何自己社內反而 不行呢? 杏青昨天我太累話沒有說完,就是因為是與我不相干的路人,我才覺得怎樣都好,就是因 為是我CARE的人,我才要把話攤開來講,你覺得我私底下繼續咒罵社員這樣社團會比較合 諧嗎? (留言 by 閨秀) 大家看到的都不一樣。我覺得學長是指文中的逼對方到絕境 (留言 by 黃靖雯) 顆顆~我因為昨天晚上跟他有別的話題 所以就這麼想了 他的燈也是亮的 有請理科人把事 情說得明白一點 (留言 by 杏青學長) 哈囉各位,既然這樣我只好說白了。 首先請大家冷靜一下,我不喜歡去討論甚麼事情作法對不對誰態度怎麼樣對不對錯不錯, 這樣會沒完沒了,所以廷開始: 1.因為我不在現場,但從我目前得到的所有資訊看來我覺得跟其他社團的事情處理得不錯 。雖然被抓到一點把柄但我覺得沒啥大不了的,那些都不構成傷害。而且戰文堅有廣告效 果。其實我從一開始就是覺得戰/不戰(雖然我傾向不戰),都各自有解決方式。目前的結 果我覺得是好事。 如果真的要說賺不賺,那我們應該有賺。 如果我不支持這種做法我也不會去推文等。 所以一樓你多慮了XD 2.至於前社長呀...你碰到的狀況是很多人都遇過的,當然你在不爽地當下,很有情緒。 當然你的情緒是很合理的。 只是我覺得(因為你說得比較直接一點,我也只好這樣,我一直都不是很傾向把話說白, 因為如果你有體會到,才有意義,反之)你昨天的po文對一個旁觀者而言,看起來有點恐 怖,我是覺得你想講的話一定要表達出來,但是像是點名某某我恨你之類,也許你可以重 新思考一下。我是真的覺得,如果對不認識的人渣都可以放他一馬,也許不一定要用這麼 有情緒的方式跟"自己人"講話。 並不是只有公開咒罵/私下咒罵兩種方式,並不需要把自己逼到兩個極端來選擇,也許你 可以試試看有沒有更體面的方解決這個問題。為了一件不是別人刻意侮辱你或是造成實質 傷害的事情...我還是比較希望大家能心平氣和地把事情解決掉。我混了至少五年,這兩 任社長是我有史以來看過能使社團最蓬勃發展的,真的。 我不喜歡說客套話,所以上面那句真的是我的評斷。 我也不是個為河蟹而和平的人,我跟所有人一樣有情緒,會想揍人想殺人,只是我覺得有 些事情值得這樣有些事情不值得。當然,損益比價值判斷跟我不一樣,你就可能得到跟我 不一樣的結論。你們都是大人,有權力做任何事,但是稍微想一下後果...如果你們覺得 值得這樣,就像我昨天說的"那也只好這樣吧" (留言 by 社長大人林潔) 真抱歉誤會杏青學長~不過要是覺得我們佔了下風的社員還是可以仔細想想我上面打的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