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vedas (就這樣吧!)》之銘言:
: ※ 引述《kutrain (哈利路亞!!12.30逃過一劫)》之銘言:
: : 嗯嗯...真的是在收集耶^^
: 今天去換行照,才發現我也有張未繳罰單
: 89年夏天在承德路上被偷拍的,剛好騎在"禁行機車"的機車兩字上面
: 可見警察有多機車
: 不過發現自己其實頗有進步,除了拿到駕照的第一年被罰了3000元
: 這兩年都是零紀錄了:)
前些日子,我妹妹把舊車賣掉買新車,
才發現有一張罰單,
這張罰單當然要繳,
半個月後,我家收到一張『郵件送達通知書』
(A5大小,紅色的,貼在信箱上)
我還以為『法院』寄來的『傳票』,
仔細一看,原來是高雄市警局寄來的罰單,就是我妹妹繳的那一張,
現在的罰單都要以如此『驚悚』的手法來傳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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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價單日期在發票日期之│
│ 後顯有不實請查明更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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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61.224.4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