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utrain (火車社~高廠中鋼參觀)》之銘言:
: ...又怒了...
: 幹!!!!!!!!!!!!!!!!!!!!!!!!!!!!!!!!!!!!!!!!!!!!!!!!!!!!!!!!!!!!!!
別往自己臉上貼金了,誰會去看原作者被如何如何。
在我看來,那一篇文章的重點是捷運公司可以怎麼做。再說,裡面並無
針對原作者作無謂的人身攻擊,我等也不是坐在這裡看笑話的,只是正
巧沒有坐在捷運上罷了。
在公眾板上發表文章本來就應該有接受公評的心理準備,話說出去了就
應該算數,是要負責的。不是說說就算了,所以我每次在發表文章前,
一定斟酌再三才發表,不管是用字,還是引用證據,必然會慎重其事。
既然紛爭已經造成,還是需要想辦法解決的啊,這樣下去對當事人跟社
團都沒什麼好處。
如果要問我有沒有經歷過這樣的捷運事故,我當然有遇到,而且是板橋-
南港線通車的那個晚上。
如果僅僅針對我的用詞有任何意見,請直接回覆到我的信箱,歡迎指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7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