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社長諭令:
從今天2005/5/19起,請錢 報帳 繳費等相關事宜
請在事件發生後二個月內帶著您的發票 收據結清
意即 只可以請兩個月內的錢
逾時不候 (這次是認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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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任何手段 只要可以找到總務我 都可以報帳
除了 三更半夜打電話告訴我說你有張發票要請錢
那麼 你可能會先嘗到河東獅吼的威力
總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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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