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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有點太另類了 一時之間我不夠敏捷的頭腦反應不過來 胡謅了一堆 現在才有比較明顯的想法 我覺得 這個問題並不是很恰當 以古箏社一個小社團來說 當這社團的幹部並沒有什麼很大的好處 如果為了將來求職方便 那去什麼國際商管學生會什麼模擬聯合國的還比較有益處 會想要出來做事的 還是出自於對這個社團本身的熱愛 以這個小社團來說 如果可能的話 我希望大家都能參與行政 需要每一份的人力 而不是分成管理的幹部跟被管理的一般社員兩個階層 事實上我一直很擔心 覺得很多人都只是來上上社課學學琴 上完課就走了 對社團的行政完全不關心 就像是來參加補習班一樣 應該要對社團有更多的投入才對 我一直覺得 除非是有必要 敏感的議題 幹部會議應該對全社公開 讓有興趣的社員也來旁聽 知道一下社團的行政概況 提供一些意見 學生社團跟公司行號不一樣 後者可以用薪資免職來促使職員做事 而社團就是要用感情來驅動 我到現在印象都還很深刻的 是以前有一次在手語社 我們開會從午餐開到晚餐時間 會開這麼久是因為其實大部份時間都在閒聊 雖然表面上好像會議開得很沒效率 可是感情變得更融洽了 對於如何執行也沒有問題 至今我已經在大大小小社團不知開過多少會了 很多都忘了 可是那一次的印象還很清楚 {當然不能每次都這樣開會 不過融洽是很重要的 怎麼讓大家有參與感也是重要的} 回到問題本身 關於學長姐干政的問題 我覺得這個問題是見仁見智 如果學長姐提的意見跟自己的相符 甚至感激都來不及了 覺得學長姐人真好 還肯回來幫忙 我覺得 有很多社團的經驗傳承 常只是在交接時交待幾句話 留下一本日誌 然後就假定學弟妹有問題時會主動來問 no news is good news 然而事實上大部份的狀況是發生了問題 學弟妹還是不知道要去尋求幫助 而學長姐則覺得人老了 想享清福了 不來問再來就不關我的事了 我覺得這樣做並不好 應該要有一段觀察過渡期 才能充份將經驗傳下去 不然每屆都是重頭開始摸索 根本不會進步 社團跟政府組織不一樣 每改選一次 是連事務官都沒有留下的 所以有學長姐還肯關心社務 其做法或許有可議之處 本身並不全然是壞的 事實上有很多社團還特地引入制度以保持上下兩代的交流 例如手語社有監委制度 職權是 1.監督各級幹部。 2.審核預算、結算、核定設費、行事曆與行政細則。 3.臨時社員大會的召開。 4.社長改選的選務事宜。 5.解釋章程。 6.召開監委會。 而童軍團有榮評庭的組織 1.獎懲—藉由頒授榮譽章,獎章(善行、服務、活動榮譽章與貝登堡獎章)和公   告獎勵參與各服務與活動的夥伴;並依群組織章程第16條撤銷群員資格。 2.督導—對群務之缺失得建議相關人員及單位改善之,還可以提出糾正或糾舉案 ,請全群大會裁決。 3.審核與推薦—審核或推薦群員代表本群參加群外訓練、活動、服務以及接受群  外各種獎項;審核群長候選人、副群長,及次任榮評庭委員被提  名人之資格;也依童軍精神審核正式群員之資格。 4.解釋—若群組織章程遇有疑義,由本庭解釋之。 {不過我對童軍團不熟 不確定認知無誤} 就算以前在鋼琴社 也有一次很白癡地為了協調用琴時間 我們做出了要購買社琴時段使用權的決議 也是在學長姐的阻止下 沒有正式實施 [不然你們能想像每星期登記一下下週計劃練箏時段及計劃用箏然後交個一兩元的情形嗎?] 處理這件事情 重要的是要看清事情的本質是不是有道理 最忌的是因人廢言為反對而反對 或只是因為對方是身份地位比較高就接受了 當然要批評總是比實際去做容易多了 實做有實做的困難 並不是當事人是不能了解的 但另一方面 也有旁觀者清的時候 其實 意見對立跟派系好像很難消除 最近我在跟一些以前的朋友連絡時 才發現原來我好友名單上的兩個人 居然至今還為當年當幹部時的不愉快在意 而且當年我居然都沒有察覺 直到最近才發現一些癥兆 打聽之下才喚起了一些回憶 而且很神奇地 我居然沒被歸類於哪一邊的 還可以跟兩邊相好 或許是我當年對人事太不敏感了 不過 原來事情過了那麼久還是會在意呀 -- 喜歡一個人的時候,絕對不可以忘記,一定要先『喜歡自己』才行, 假如要送禮物給妳最喜歡的人,妳一定希望他很珍惜妳送的禮物吧! 希望他將那個禮物永遠帶在身邊,所以才拼命地挑選吧? 沒有人會送自己討厭的東西給自己喜歡的人吧! 所以如果連妳都討厭自己的話,那麼,妳怎麼還能希望對方喜歡妳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30.32 ※ 編輯: yibeen 來自: 220.135.30.32 (05/30 03:47) ※ 編輯: yibeen 來自: 220.135.30.32 (05/30 03:48) ※ 編輯: yibeen 來自: 140.112.18.5 (05/30 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