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了大家這幾篇討論,我也想寫一寫我的心得。
動物的地位跟人不平等,這是事實,
或許應該不只說是事實兩個字,是活生生而且血淋淋的事實。
如果人有生命,有尊嚴,
那麼從人開始有記載有文明以來,
動物在我們的眼中,嚴格說不能算是生命,
而是資源的一種罷了。
只是過去我們利用動物時,恰好都在自然可以負荷的狀態下,
所以不太有人討論動物該不該有生存權的問題。
但現在不同了,
不僅不同種的生物存在的意義不能劃上等號,
一隻動物一個生命代表的份量也大大不同。
比如說死了千百隻蚊子跟死了十隻藍鯨,
對生態來說意義就天差地差。
講到解剖,
既然是在討論一件結束生命換來的事,
我基於尊重生命的理由,
基於認定有生命現象的東西,意義不同於沒有生命的東西的理由,
基於認為生命存在的價值,高於非生物存在的價值的理由,
我覺得面對解剖殺生這件事,就必須賦予它一個更崇高的理想和目標。
我沒做過多少跟解剖有關的事,實際的體會很少,
以下只是單憑我自己的想像而已。
在現在生態環境嚴重失衡時,
這有點像是一件兩害相權取其輕的抉擇。
在結束牠的生命來解剖時,
一樣是在做殺生的事,只是現在是殺對生態平衡影響小的生物,
犧牲這種生物的生命,
作為培養有專業知識的生物學家(or動物學家)的過程,
或是更了解這些生物。
如果這些學者能因為擁有這些專業知識,
而對已遭我們迫害的物種,遭我們破壞的生態,做出有意義的貢獻,
讓生態環境有機會永續的存留下來,而生生不息,
那麼在我們對生物認定的意義下,
這些因為實驗而犧牲的生命,就似乎有他們犧牲的意義和價值存在。
但是相對的,
抓魚來吃,至少還餵飽人的肚子,
如果做完這些解剖,也結束許多青蛙鴿子吳郭魚的性命之後,
並不能做出什麼有益的研究,
或對這個地球有貢獻的話,
那這些生命的犧牲,就完全沒有價值可言。
當然說這句話時,
是在假設生命現象的存在,是被賦予特別意義的前提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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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是我一些小感想,歡迎大家提出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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