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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facebook.com/NTUbikepound/posts/439420932792064 【拖吊場對naieeliao同學意見之回應】 為何水源伯為何只會一板一眼的判斷?順手之勞不做,就是想拖車。 http://www.ptt.cc/bbs/NTU/M.1354355527.A.DB7.html 水源阿伯於執行拖吊勤務時,皆以現場違規事實為主,拖吊前都會拍照存證,以紀錄當時 違規情形。但阿伯沒有可以透視違規事實的神秘力量,無法於拖吊當時判別個別車輛之違 規原因,究係有意違停,還是無辜被他人移出而未復位者,為維護整體停車環境,僅能就 違停事實採證、拖吊。 水源阿伯不靠拖吊違停車賺錢,除了每月的薪水外,別無其他拖吊獎金;要不是工作需要 ,阿伯也不會喜歡把車搬到貨車上。 但拖吊場同意採納naieeliao同學的意見,場主已請水源阿伯日後執行拖吊勤務時能改善 執行技術,因地、因時制宜,若非「明顯違停」者,協助將車移入車格(當然是否明顯違 停,每個人的主觀看法都不同,水源阿伯會視停車區現場情況個別認定),以協助同學停 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3.94.105
angelofdeath:真的是辛苦水源阿伯了 12/03 13:26
EGOPLANA:辛苦水原阿伯QQ 12/03 13:33
huangtomy:推阿伯用心 12/03 13:34
amy655455: 12/03 13:37
fyh:今早才發現我的車停得好好的被拖出來,在工工所= = 12/03 13:39
myjackchen:廖同學多慮了 水源阿伯完全不必可以"一板一眼"地拖吊 12/03 14:17
myjackchen:違規的車 12/03 14:18
myjackchen:把"不必"去掉 12/03 14:19
hanyui:推水源阿伯! 12/03 14:19
myjackchen:換作是自己 幾乎是不可能做什麼"順手之勞" 12/03 14:20
myjackchen:而且這篇說"以後會因地制宜...."沒有法律責任 12/03 14:21
myjackchen:所以不能代表什麼 從頭到尾就是同學自說自話 12/03 14:22
myjackchen:還要水源阿伯給你摸摸頭 無聊透頂 12/03 14:23
myjackchen:臉書上讚那麼多不知道在讚什麼 12/03 14:26
naieeliao:當然還是先謝謝水源阿伯的回覆。 12/03 14:31
naieeliao:myjackchen如果你不願意做順手之勞是你的事。 12/03 14:32
naieeliao:拖吊場釋出善意時,你曲解成摸摸頭,那是你的邏輯。 12/03 14:58
naieeliao:私以為很多車主停好車被拖出來,又被送到水源是很苦惱。 12/03 15:00
naieeliao:拖吊場方願意接納改進的建議,我們都很感激。 12/03 15:00
bigfish0330:不過嘛 既然水源阿伯願意採納 原PO也有寄信處理 12/03 15:11
bigfish0330:就代表水源阿伯願意處理這個問題 而不是像myjack 12/03 15:12
bigfish0330:這邊酸得很大聲 鍵盤酸有啥用呢? 12/03 15:12
jimy00ex:推水源阿伯 如果都順手之勞一下 違停會不減反增 12/03 15:23
jimy00ex:水源阿伯是執法者 推他回復的態度~ 12/03 15:24
well421:推水源阿伯 也推naieeliao 12/03 15:51
WoWo987:推 明明就是很合理的建議 不知道前一篇怎麼那麼多噓? 12/03 16:18
naieeliao:因為我的措辭不當吧 OAO 12/03 16:55
ke1vin:推 12/03 22:28
donghey:阿伯超辛苦 12/03 22:37